稅收處理-個人所得稅
1.勞務派遣個人所得稅處理
勞務派遣人員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情況分以下三種:
1)用工單位按照協(xié)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由勞務派遣單位支付個人工資:
勞務派遣單位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用工單位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個人的費用:
用工單位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均有支付:
按照兩處工資薪金所得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第九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申報時,兩處支付單位各自實施累計預扣法,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不考慮其他任職單位。納稅年度終了后,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注意點: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公告: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辦理上述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只能選擇從其中一處扣除。
2.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處理
勞務報酬所得,由支付單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年末將該項收入計入綜合所得自行匯算清繳申報個人所得稅(個別地區(qū)可能涉及稅局代開發(fā)票時需預征部分個稅)。
預扣預繳勞務報酬個稅計算方法: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具體如下:
【例1】金某為“五月天”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稅務咨詢服務,取得1萬元含稅咨詢服務收入,“五月天”公司應預扣預繳個稅=10000/(1 3%)*(1-20%)*20%=1553.40元。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計算方法: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每年)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例2】:延續(xù)上例,金某除10000元咨詢服務收入外,個人在入職單位取得工資收入,假設每月工資扣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額為5500元,則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5500*12 10000/(1 3%)*(1-20%)-60000)*3%=413元,對年度內已繳稅款可根據(jù)匯算清繳金額多退少補。
注意點:多地稅務局已經明確規(guī)定了在代開自然人勞務報酬發(fā)票的時候不再預扣個稅,全部由支付方自行代扣。企業(yè)可根據(jù)當?shù)囟惥挚趶酱_定是否需要在代開發(fā)票時預扣個稅,目前,部分地區(qū)如安徽省、黑龍江省等已經發(fā)布“在代開發(fā)票環(huán)節(jié)不再隨征個人所得稅”相關內容的公告。
3.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處理
按新版?zhèn)€人所得稅法,采取累計預扣法來計算每月預扣預繳的個稅,年末進行個稅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處理總結:勞務派遣、勞務報酬和工資薪金均涉及個人所得稅處理,勞務派遣和工資薪金月度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個稅,勞務報酬按“勞務報酬”類目預扣預繳個稅,年末三類均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個稅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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