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后梁開平三年(909年)吳江單獨(dú)置縣,即有吳江縣衙。但由于資料的短缺[吳江現(xiàn)存最早的方志典籍,是明弘治元年(1488年)莫旦編纂的《吳江志》,但也只有影印本傳世,很多文字模糊不清。],后梁至南宋之前關(guān)于吳江縣衙的營建及布局已經(jīng)沒有辦法再詳細(xì)考證。本文只能根據(jù)莫旦的《吳江志》等方志典籍,試圖從吳江縣的歷史沿革、吳江縣城及縣治的演變、宋(南宋)元明清吳江縣衙的變遷及格局三個方面,對吳江縣衙的歷史和建筑格局作一些考證,僅供參考。
后梁開平三年(909年),置吳江縣,松陵即為縣治所在地。元元貞二年(1296年),吳江縣晉升為州,縣治改為州治。明洪武二年(1369年)吳江改州為縣,州治改為縣治。清雍正四年(1726年),分吳江之半置震澤縣,兩縣同城分治,南為吳江縣治(即今市政府所在地),北為震澤縣治。民國元年(1912年),吳江、震澤兩縣復(fù)合為吳江縣,原吳江縣衙為縣政府治所。民國26年(1937年)11月,日軍侵占吳江,吳江縣政府暫遷嚴(yán)墓(今銅羅)。民國27年,日偽吳江縣公署建立,偽縣公署設(shè)在縣政府??箲?zhàn)勝利后,吳江縣政府遷返松陵鎮(zhèn)原縣政府辦公。吳江解放后,松陵鎮(zhèn)原縣政府一直作為人民政府辦公所在地,延續(xù)至今。
敇書樓,在縣門上。南宋乾道元年(1165年),知縣趙伯虛重建縣衙門,建敇書樓三楹于其上。紹定五年(1232年)知縣李椿撤而新之?;缛?,棟宇宏敞,贊皇李處全記,刻石今(指莫旦纂志之時,下同)存。 知縣廳,紹定(1228~1234年)中李椿重建,袁肅書“琴堂”二大字,即今“中和堂”是其址也。中有“清簡堂”、“圖思齋”、“觀政亭”、“環(huán)翠亭”、“誠齋”、“雅室”諸處,景色清幽。 縣丞廳,在縣治之西南,紹興元年(1131年)縣丞宋應(yīng)重建,紹定二年(1229年)徐景迂重修,在今南門之偏西。 主簿廳,在縣治之西。乾道二年(1166年)重建,范石湖(范成大)作記,今北寺港口是其所也。 尉廳,在縣治之東,嘉泰(1201~1204年)中彭法葺(修)治之,嘉定(1208~1224年)中黃翥重建,紹定(1228~1234年)中王從龍改創(chuàng)三楹于偏東,又有梅廳在后圃中,今看波橋北是其故址也。 仰高亭,在知縣廳西。嘉定(1208~1224年)中知縣羅勛建,翰林留元剛記于石,即今土地堂是其所業(yè)。 獬豸亭,在縣治通道上,奉置熙陵戒石,其詞云:“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备嬲]官員要廉潔從政、執(zhí)政為民。咸淳十六年(莫志記載錯誤,明咸淳皇帝只在位十年,何以有十六年之說?)知縣周甲重立石,有跋語今存。 景袁堂,在丞廳之西。嘉泰(1201~1204年)中越國公袁韶曾為吳江丞。紹定二年(1229年),縣丞許景迂作堂。 曾程堂,在主簿廳之前。蓋禮部尚書曾懋、中書舍人程俱皆為此官,高文虎作堂以奉之,贊皇李處全記。 湖山堂,在丞廳之西。嘉定(1208~1224年)中趙希賢修之。廳中松竹掩映,山水前列號為江湖奇觀,有仙人弈棋事見雜記。 回車館,與主簿廳相對。高文虎重修,下臨運(yùn)河(縣衙前原有一河,時稱運(yùn)河)?;剀囸^乃知縣任滿后居住的地方,以等待后任者代之。 六房,在州廳兩旁。 書狀房,在州廳之西。 承發(fā)房,在禮房之下。 牌房,在州廳之東。 幕廳,在州廳之西。 架閣庫,在幕廳西。 獄庫,在架閣庫前,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重建。 無訟堂,在知州衙,王柔建。 百花亭,在知州衙,種花結(jié)屏號“十樣錦”。元貞元年(1295年)王柔宴客廳上,有詩云:“百花亭上百花開,不數(shù)河陽滿城栽,四海寢兵民樂業(yè),何妨花下日持杯”,今其地,當(dāng)在土地堂側(cè)。
⒊明朝 廣公廄,洪武二年(1369年)由知縣孔克中開拓地基、拆卸民房七十四家而增建,供官吏入內(nèi)居住,解決宋元以來官吏在外居住、不便辦公的歷史遺留問題。 公廳,正中南面,凡五間三軒,洪武三年(1370年)知縣孔克中重建。 幕廳,在公廳之右南面,凡三間三軒。 六房,在公廳兩旁,東西相向。 穿(川)堂,在公廳之后,直三間,建文二年(1400)知縣蔣奎建,扁“清慎勤”三大字,上畫藻井,左右庭中有黃楊二本,高可二丈,古物也。宣德四年(1429)知縣賈忠修葺。穿堂藻井有題梁年號(具體不清哪一年)也,忠丞毀之。 中和堂,在穿堂之后,凡五間,知縣蔣奎建。穿堂內(nèi)有扁,其扁額不知何人所書,筆法雄逸佳甚。 潐樓,即宋敇書樓舊址。宣德二年(1427年)縣丞柳臻重建,規(guī)模壯麗、雄冠一邑。有壺漏以正時刻,具鼓角以警昏曉。其下即縣門,上揭“吳江縣”三大字。前臨通衢,左右有承流、宣化二坊。 獬豸亭,在公廳前甬道上,置熙陵戒石,今存。 鸞駕庫,在公廳東,一間。 土主祠,在幕廳后,凡三間。其神曰夏侯,莫詳其出處。前門三間,左有三高像碑,右有仰高亭碑記,皆宋時古物也。三高像成化三年(1467年)為知縣韓槃所毀,惟仰高碑尚存。 申明亭,在縣前,東向,凡三間,里老于此判決訟詞。 旌善亭,凡三間,與申明亭相對。 明民亭,俗名河亭,在潐樓前,俯瞰運(yùn)河,凡三間。于此泊舟可以上下。 西庫,在架閣庫前,凡七間,每歲收貯糧銀、商稅、贓罰等項財物。 □(此字無考)房,凡二連,共四十間,成化七年(1471年)知縣王迪重建。 造冊房,在穿堂之東,凡六間,凡知縣考滿于此攢造牌冊。 書房,在中和堂東,一間,知縣退食之所。 學(xué)堂,在中和堂西,凡四間,各衙子弟于此讀書,知縣章亮延儒者以主師席。 公廚,在中和堂西,凡三間,井灶皆具。 知縣衙,在中和堂后,洪武二年(1369年)知縣孔克中拆民房展地以建,前臨小河(時稱中河),架石橋于上,有應(yīng)宿堂。成化十四年(1478年)知縣馮衡重建。 縣丞衙,三所。二在知縣衙左,皆臨小河,渡以石橋;一在造冊房后,內(nèi)有梅月軒,謝常有記。 主簿衙,二所,俱在知縣衙之西,前臨小河,渡以石橋。 典吏衙,在幕廳之西。 吏舍,凡五間,俱在六房之后。 縣獄,二所,一在承發(fā)房后,一在縣之外西南。 參考資料: ⒈明弘治莫旦《吳江志》; ⒉清乾隆沈彤《吳江縣志》; ⒊清光緒熊英其《吳江縣續(xù)志》; ⒋韓鐸、沈春榮主編的《吳江縣志》; ⒌凌錦良主編的《吳江札記》; ⒍南京圖書館館藏清乾隆沈彤《吳江縣志》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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