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已經沒有和好的可能,雙方自愿離婚!”
“自愿”,也只是字面上的承諾,只要是離婚,絕大多數情況,不是其中一人重傷退場就是兩敗俱傷,離婚能雙盈的,少之又少!
那么,對于離婚,到底誰更吃虧,受傷更重?
這個話題重點還是要用“是否有孩子”為分割線,分開討論。
兩個人離婚時沒有孩子,被嫌棄被拋棄的人起碼在眼前是吃虧的,隨著一紙離婚書,以前的種種付出一瞬間歸零,自然是更受傷,更吃虧的一方。
兩個人離婚時已經有了孩子:
如果女方離婚不要孩子,男方經濟條件也一般的情況下,男方吃虧。雖然有個孩子,但女人可以再嫁而帶著孩子經濟情況很一般的男人,大多很難再娶,或者說很難再娶到一個各方面條件都基本匹配的女人。
如果女方離婚帶孩子,即便男人給一定的撫養(yǎng)費,女方吃虧。女人不但要照顧孩子,還要為娘倆的生活奔波,而且,如果女人帶著的是兒子,再嫁也是挺麻煩的事。
女人離婚帶孩子,在大多數情況下,娘家人也不會幫忙帶孩子的,什么都得靠自己,女人會很難!
如果女人離婚不要孩子,男人經濟條件也不錯,這種情況下,更受傷的是孩子,孩子會經歷沒有一個完整的家,缺乏母愛的成長過程,這一段經歷,可以說對很多孩子都會造成極大的影響!
結 語:
鬧離婚的夫妻,你們還記得結婚前對彼此的諾言嗎?還記得婚房貼的對聯嗎?
執(zhí)子之手,與子偕老。
離婚換來的代價,不是傷害了自己就是傷害了自己當初最愛的人,這樣的苦楚都敢面對,為什么兩個人就不能勇敢面對婚姻中遇到的問題呢?倘若兩人有勇氣能把指向彼此的矛一起指向真正的問題,絕大多數離婚的夫妻是不用走到離婚那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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