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暗地走訪:強制關注已取消
但個人信息仍是“香餑餑”
不過,記者留意到,即便不強制消費者關注公號,但用各種環(huán)節(jié)套取消費者信息的情況仍舊存在。
在上海虹口北外灘來福士的“米桃江南蘇錫菜”餐廳,采訪記者用手機“掃一掃”桌上的點餐碼,立刻跳出了“儲值1000送100”的提示。但不少消費者并不打算充值,可如果不翻過該廣告,就沒法點餐,且頁面上只有一個“點我授權(quán)”的選項。不得已,采訪記者只能點了“點我授權(quán)”,結(jié)果就被要求提供微信昵稱、頭像等信息。還好,這個環(huán)節(jié)有“拒絕”選項,選擇“拒絕”后,發(fā)現(xiàn)也能進入點菜頁面,并完成點餐。但令采訪記者感到意外的是,在結(jié)賬頁面,該小程序又申請獲取點餐人的手機號碼,若取消則無法結(jié)賬。也就是說,該小程序從點餐到結(jié)賬,前前后后三次索取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并成功獲取了采訪記者的手機號碼。
結(jié)賬時被索取手機號
幾家商戶申請獲取用戶昵稱、頭像
屢禁不止的背后:“為了后續(xù)營銷”
或存在“二次售賣”
餐廳等服務企業(yè)到底能不能提供不索取個人信息的小程序、APP呢?答案是肯定的。
某點餐系統(tǒng)軟件服務商告訴記者,商家公眾號上面可以放鏈接,直接跳轉(zhuǎn)到點單系統(tǒng)。顧客只要在里面下單了,就成為了商家的留存客戶,而所有客戶資源都在商家公眾號上面了。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告訴記者,第三方在全部收集了這些信息以后,會再做一些數(shù)據(jù)融合,并通過算法推送,不同的年齡段收到的信息不一樣,不同愛好的人收到的信息也不一樣,而這會造成消費者的誤解和選擇時的一種困境。比如你如果買過白芝麻,你就會收到白芝麻比黑芝麻要好的信息,如果購買者年齡是50歲,就會給你推送50歲的人應該吃白芝麻。
技術人員表示,通過技術手段來改變過度索取消費者信息的現(xiàn)象并不難,關鍵是要明確商戶能否索要用戶信息,以及一旦違法索取用戶信息、泄露用戶信息后,需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只有充分認識到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要性,才能從源頭上杜絕過度索取個人信息?!?/p>
“過度收集”涉嫌違法
觀點: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
觀點:
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師、
上海海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陸珊菁
觀點
北京觀韜中茂(上海)律師事務所葛志浩律師
餐飲消費的本質(zhì)是消費者向商家購買餐飲服務的行為,這一關系的建立,并不以消費者提供個人信息為必要前提。因此,餐廳要求消費者通過APP或者微信小程序的方式進行下單或者買單,進而對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進行收集,這一做法明顯超出了必要限度,除客戶的自愿行為之外,通常來說,此類行為應歸類為《個人信息保護法》中所禁止的“過度收集”行為。
至于商家收集個人信息用于“智能推送”的“自動化決策”行為,《個人信息保護法》同樣作出了規(guī)定,賦予消費者可自由選擇或拒絕被“智能推送”的權(quán)利。
來源:看看新聞Knews
責任編輯: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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