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及工作職責
為切實做好學校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特制定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組 長:杜雙蓮
副組長:胡海峰 王 斌
組 員:王 鋒 劉小偉 江留根 魏福建 金 紅
羅魯民 弓利軍 范振華 王長敏
職 責:
一、認真貫徹上級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把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nèi)容,做到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jié)。
二、積極參加上級及學校所在地政府召開綜合治理、治安保衛(wèi)工作等會議,并結(jié)合本校實際,制定年度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三、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分析全校形勢,檢查綜治工作情況。
四、進一步完善和鞏固綜合治理,層層簽訂承包責任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遇有突了性事件,視情況及后果及時做好處理工作。
五、經(jīng)常開展普法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教工的法律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六、加強治安防范工作,開展系列創(chuàng)安活動,做好食品衛(wèi)生和學校的防衛(wèi)工作。
七、認真執(zhí)行《河南省消防條例》,宣傳消防知識,落實消防措施,做好消防工作。
八、學校黨政、團要共同做好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加強對差異學生幫扶工作。教育學生爭當“文明學生”。
惠濟一中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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