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理事會(The European Council),也被稱為歐盟首腦會議、歐盟高峰會或歐洲高峰會,是由歐盟27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與歐盟委員會主席共同參加的首腦會議。它是歐盟事實上的最高決策機構(gòu)、但不列入歐盟機構(gòu)序列當中。各國的外長和歐盟委員也會出席歐洲理事會。最早的歐洲理事會由前法國總統(tǒng)德斯坦提議成立于1974年,當時被稱之為歐洲經(jīng)濟體首腦會議。歐洲理事會通常一年舉行兩次。在特殊情況下,歐洲理事會輪值主席國也能在其國家召開歐盟領(lǐng)導(dǎo)人非正式會議。
歐洲理事會決定歐盟的大政方針,尤其是外交方面的決策。每隔5年,新的歐盟委員會主席也由歐洲理事會任命。
歐洲理事會主席輪值制
歐洲理事會實行輪值主席國制,每個國家任期半年。在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輪換主席國。由輪換主席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任歐洲理事會輪值主席。
歐洲理事會主席改革
在2004年羅馬簽訂的《歐盟憲法》提出未來的歐洲理事會主席將通過選舉方式產(chǎn)生,任期為兩年半。這個改革的主要原因是:歐盟在2004年和2007年連續(xù)擴大之后,擁有的27個成員國的歐洲理事會輪值主席國制度難以繼續(xù)實行,每個國家要每隔13年半才能輪值主席國一次[2]。2009年11月,時任比利時首相
范龍佩當選首任非輪值主席。
舉行過程
直至2004年,歐洲理事會通常在輪值主席國的某個城市舉行,每次會議長達兩天。2003年《尼斯條約》簽署之后,規(guī)定一年中兩次歐洲理事會必須在布魯塞爾舉行,所以2004年5月以后所有的歐洲理事會都在布魯塞爾舉行。
每次理事會舉行之后,輪值主席國公布會議的決定,這些決定隨后必須向歐盟委員會以提議的方式提出,然后由歐洲議會表決。只有在歐洲議會表決通過之后,這些決定才會具有真正的法律意義。
歐盟領(lǐng)導(dǎo)人2009年11月19日召開特別峰會,一致選舉比利時首相范龍佩為首位歐洲理事會常任主席。
組成
◆ 歐盟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
◆ 歐盟委員會主席和委員代表
◆ 歐盟委員會秘書長
◆ 歐盟成員國外長
◆ 歐盟理事會秘書長
◆ 歐洲議會議長
◆ 歐洲理事會輪值主席所選其他官員
與其他歐盟體制的關(guān)系
● 歐洲議會
每次首腦會議的開始歐洲議會議長都會發(fā)表一份宣言。
輪值主席國主席必須在其任期內(nèi)向歐洲議會所有議員介紹接下來六個月內(nèi)歐盟的主要活動,并通過辯論的方式和議員們討論。
● 歐盟委員會
歐盟委員會主席出席理事會的每次會議,每次會議之后理事會向歐盟委員會交付書面決定和提議。
● 歐盟理事會
歐盟部長理事會負責(zé)準備每次歐洲理事會并和歐洲議會一起編寫把歐洲理事會決策付之實施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