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透解》第23講
【原文】凡看命者,先觀用神之何屬,然后或順或逆,以年月日時,逐干逐支參配而權衡之,則富貴貧賤,自有一定之理也?!安磺笥蒙穸阂杂^之者,散而無主也”(俗本中缺此句)。不向月令求用神而妄取用神者,執(zhí)假失真也。
相也提示:本節(jié)講看用神的方法和要求。
弄懂了用神的概念,明白了用神的性質(zhì),掌握了輔佐用神的方法,就進入了子平的門坎,可以論命了。看命時,不是先看日元的旺衰,而是先從月令本氣中求取用神,再“觀用神之何屬”,是善用神還是惡用神。這是論命的第一步驟。然后,善用神順用,生之護之,保護性使用;惡用神逆用,制之化之,控制性使用。再以“年月日時,逐干逐支”看與用神的配合情況,權衡用神輕重,格局成敗。只要把用神找對了,格局取對了,再加以綜合分析,則人的富貴貧賤,功名利祿,自然有一個定論和說法了??梢妼Υ俗值膽B(tài)度,要認真,要嚴肅,要逐干逐支逐字地分析,不敢馬虎,放過一字。
但江湖上又存在著兩種論命的不良方法:一是不論用神者。即論命不看月令,不管格局,統(tǒng)觀年月日時,見什么十神說什么話,見有官星說當官,見有財星說發(fā)財,見有印星利文章,見有食神利自由,見有七煞說有災,見有傷官說剝官,見有劫刃說克財,眉毛胡子一把抓。這種論命不求月令用神,不看格局,而是毫無論命中心的泛而觀之,表面上也在逐干逐支地看,但卻是散亂而無主次也。二是妄取用神者。如徐樂吾這一派,不在月令取用神,而在年日時中亂取用神;或雖在月令取用神,但以司令之神為用神,而不以月令司事之神為用神,也是妄取用神。自然會“執(zhí)假失真”,本末倒置。這是子平對后世命學界打的強心劑,預防針??上В鞓肺嵩谠u注《子平真詮》時,還是不顧《真詮》的警告,仍然決然地走上了“不向月令求用神,而妄取用神”的道路,為命學的發(fā)展,開了一個惡劣的先河。
【原文】今人不知專主提綱,然后將四柱干支,字字統(tǒng)歸月令,以觀喜忌,甚至見正官佩印,則以為官印雙全,與印綬用官者同論。見財透食神,不以為財逢食生,而以為食神生財,與食神生財同論。見偏印透食,不以為泄身之秀,而以為梟神奪食,宜用財制,與食神逢梟同論。見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為去食護煞,而以為煞印相生,與印綬逢煞者同論。更有煞格逢刃,不以為刃可幫身制煞,而以為七煞制刃,與羊刃露煞者同論。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論之故也。
相也提示:本節(jié)舉例批評妄取用神之錯誤。
月令,是八字的提綱,總樞紐。用神,是八字的靈魂與核心。但現(xiàn)在的人論命,不知專主提綱,然后將四柱干支字字歸于月令用神,看其為格局所喜,還是為格局的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將格局弄得張冠李戴,牛頭不對馬嘴。比如月令是正官,有印星化官生身,這叫正官佩印格,但不懂格局論命的人,就以為官印雙全,與印綬用官格同論。見月令為財,透出食神,格成財逢食生,而不懂用神的人,以為是食神生財,與食神生財同論。見月令為偏印,透食神泄秀,格成印綬喜食,食神吐秀,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以為是梟神奪食,說要以財制梟,與食神配印格同論。月令為七殺,逢食神制殺而又露出印星,不以裊神奪食,導致食不制煞,破了格局,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卻以為是煞印相生,與印綬化煞格同論。更有七煞格逢陽刃,是刃來助身合煞,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卻將此視為七煞制刃,與陽刃露煞者同論。所有這些,都是由于不知月令用神而亂取用神,妄論格局造成的。
【原文】然亦有月令而無用神者,將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為用,必看四柱有無財官煞食透干會支,另取用神。然終以月令為主,然后尋用,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相也提示:本節(jié)講月令無用神時的外格取用。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但是,“亦有月令無用神”的時候,遇到這種情況怎么辦呢?比如甲乙日生寅卯月,日元的五行與月令五行相同,代表日元本身的比劫是不可作為用神的。就如運動員自己不能給自己當裁判員一樣。這種情況下,就要看四柱有無透干會支的財官食煞,有則在月令之外另取用神,另請裁判。這就是外格取用。表面上看,是離開月令在其它地方尋找用神。實質(zhì)上,仍然是以月令為主的。只是祿劫、陽刃本身就是日元甲乙木穿了個球鞋,換了個馬甲,還是運動員,他不能再當裁判員,才要去其他地方尋找財官煞食來當裁判員。還有上文提到的“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財而透食以化劫”,就是這個意思。月劫是運動員,所請的官、財、食就是裁判員,就是不是月令用神的用神也。
相也點評:用神為月令司事之神。月令中,除祿劫陽刃外,司事之神只有財、官、煞、印、食、傷這六樣東西,能充當用神而成格。故《淵海子平》將十八格分為六格,曰官,曰印,曰財,曰煞,曰食,曰傷官。若是月令為祿劫、陽刃時,月令中自然沒有這六樣東西。所以,《子平真詮》說,“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為用?!北仨殢耐饷嬲埐门袉T,到月令之外尋找那六樣東西。并按照“有煞先論煞”,“有官先論官,無官方論用”的取用原則,先請官煞當裁判員,當用神,立官煞格;無官煞,再請印財食傷等為用神,當裁判。故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用,如此而已。子平真詮論明白了建祿月劫無用可取的道理,但本質(zhì)上,還是依據(jù)月令而從外面請用神的,所以,建祿月劫雖然不是用神,但實際就是用神也,故不必將建祿月劫劃為外格。這說明《子平真詮》最終是傾向于八格的,并在實際論命中都以八格論,而非以《淵海子平》的六格論,這是子平真詮的特色。
本章總評:《子平真詮》講命理,始終是由淺及深,逐步向前推進的。從本章起為卷二,開始論用神,也是由淺入深,從根本講起,層層遞進。子平就專門講月令主氣、本氣這個用神。用神即格局,十二月令本氣用神構(gòu)成的格局是主格,本格,母格,這是固定不變的,是論述一切格局變化的基礎和根本,是論述格局時“萬變不離其宗”之宗。當月令本氣為本格時,月令中的其它藏干,是不能充當用神的,只能充當相神或忌神。但其它藏干因透干會支而上升為用神,出來立格者,都屬于用神變化、格局變化的范疇,是在本格基礎上變化出來的用神。沒有變化,它們就沒有資格充當用神。所以,本章中,子平壓根不談月令本氣透不透干的問題,不談什么地支合不合局的問題,甚至全章連“透干會支”四字都不見的。就以月令本氣取用神,定格局。這就是使得好多命學大家發(fā)急了,以為子平論格的水平不過如此。更有大師,在評注《論用神》時,會在這里大顯身手,大談透干會支取用定格的問題,談用神的變化。這實在是太急了,不明白子平講理論時的良苦用心,自然是心急吃不到熱豆腐,用神的基本概念都搞不清,基礎都沒夯實,又如何論用神變化呢?所以,學本章,學用神,就記住月令本氣十神為用神,為本格,這個根本就夠了?;蛘?,想看《子平真詮》之外的東西,就記住《神峰通考》“定格局歌”和《金不換骨髓歌》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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