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1月10日是全國第33個110宣傳日。但就在1月10日當天的晚上,蕭山110指揮中心卻連續(xù)接到多個報警,這位報警人的訴求,實在令人啼笑。
第一通電話,一個中年男子的聲音:“我老婆在開房,把他們抓住可不可以?”
這……難道是喝醉了?
好吧,聽聲音,這位報警的男子,還挺清醒的。
接警員明確告知報警人,其反映的情況不在110的處理范圍。
電話掛了,這事也就先過去了。
過了一會,指揮中心接到了另一個報警電話——事后證明,這便是前頭那位報警人,“換了個套路”。
他說,自己的五千元現(xiàn)金被盜,偷錢的人現(xiàn)在就在新塘某酒店。
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后,蕭山新塘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見到報警人劉某某(化姓,34歲,麗水人)及另一名男子。
新塘派出所警力到達現(xiàn)場
劉某某告訴民警,這名男子是其老婆的表兄陳某某(化姓,37歲,蕭山人),他的汽車也被偷了,現(xiàn)在發(fā)現(xiàn)汽車就停在酒店的停車場。
劉某某拿出手機,指著一名女子的照片對民警說,偷自己錢和偷汽車的都是這個人,就在酒店里,但是不知道具體房間,希望民警幫忙把人找出來。
劉某某告訴民警嫌疑人就在酒店內(nèi)
民警第一時間開展工作,然而經(jīng)過初步走訪勘察,并未發(fā)現(xiàn)有明顯的偷竊情況。
同時在對劉某某和陳某某的詢問中發(fā)現(xiàn),兩人言辭含糊,對民警的提問回答得模棱兩可,甚至連當時車鑰匙在哪都說不清楚。
種種反常跡象不禁加深民警懷疑,于是果斷將兩名報警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詢問。
劉某某和陳某某被帶回新塘派出所
在派出所經(jīng)過進一步分析,民警發(fā)現(xiàn)所謂被盜車輛的實際使用人,并非報警人陳某某。
面對民警的質(zhì)問,兩人終于頂不住壓力,吐露了報警的真相。
原來,陳某某與妻子感情不和,于是偷偷在老婆車里裝了定位器和攝像頭,結(jié)果發(fā)現(xiàn)車輛近期被一名陌生男子駕駛,于是懷疑妻子出軌。
1月10日晚間,當陳某某發(fā)現(xiàn)車輛停在新塘某酒店后,約了劉某某一起趕到酒店,向酒店前臺索要妻子房間號被拒后,陳某某先是多次撥打110,要求民警幫忙找到妻子。
在被拒絕后,兩人竟荒唐地商量出假報盜竊警情,利用民警幫助其達到“捉奸”的目的,于是就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目前,劉某某與陳某某因謊報警情分別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天與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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