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jié)為什么定在公歷4月5日(或4日),也就是說,為什么是隨公歷走?古人用的不是農歷嗎?不少人想必都會有這樣的疑問。其實,這樣的疑問乃是建立在一個誤解之上,那就是誤以為古人只用陰歷而不用陽歷,導致以為陽歷是西方的專屬,和傳統(tǒng)文化搭不上界。
其實,古人并非只用陰歷不用陽歷。相反,古人的歷法是陰陽混合歷。所謂陰歷,就是以月亮的圓缺周期為一個月,一年十二個月354天。因為是以月亮的盈虧為標準,而月亮又稱“太陰”,所以以月亮運行為標準的歷法被稱作“陰歷”。但古人歷法并非只有陰歷。古人也根據(jù)日照長短、四季循環(huán)而制定了陽歷。早在《尚書·堯典》就有“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將一個太陽年界定為366天。這已經非常接近實際上的一個太陽年365?天了。因為一個太陽年366天與一個陰歷年354天之間存在不小差距,所以古人發(fā)明了“置閏”,即在若干個陰歷年中設置一個閏月(比如閏八月、閏九月),以使太陽年的年份與陰歷年的年份在一定區(qū)間內大體一致,月份也大體接近。若沒有陰陽混合的歷法,閏月也就沒有了存在的必要。
而我們熟悉的二十四節(jié)氣,其實根據(jù)的是陽歷而不是陰歷。正如上面所說,陰歷根據(jù)的僅僅是月亮的盈虧,而陽歷才反映太陽照射的長短變化。而日照長短決定了四季輪回。所以,四季輪回只跟太陽年有關,跟陰歷年無關。二十四節(jié)氣將一個太陽年大致平均分為二十四份,對應太陽在黃道的二十四個固定位置,每個位置的晝夜長度也永遠固定。(古人沒有地球圍繞太陽轉的概念,而認為太陽繞著黃道行走,但就地球與太陽的相對位置而言,黃道未嘗不是一個了不起的天文模型)比如春分就是晝夜等長的一天,夏至就是白晝最長的一天。所以,不管是“二分二至”(春分、夏至、秋分、冬至)還是“二啟二閉”(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它們都是按太陽歷計,比如春分固定為每年公歷3月21日,夏至固定為每年公歷6月22日。而尤為值得我們驕傲的是,古人制定的太陽歷已經和世界通行的公歷基本一致。知道了二十四節(jié)氣是根據(jù)陽歷而非陰歷,我們就不會訝異于清明節(jié)為什么按陽歷計。
清明本質上首先是一個節(jié)氣。節(jié)氣乃是一個太陽年中大致的二十四等分點,對應的是太陽直射角的某個角度(古人則認為是太陽在黃道上的某個位置)。《二十四節(jié)氣歌》里唱到“上半年逢六二一,下半年逢八二三,每月兩節(jié)日期定,最多相差一兩天?!鄙习肽甑墓?jié)氣固定在每月6日和21日,下半年則是8日或23日。清明節(jié)一般是4月4—6日,屬于“最多相差一兩天”的范圍。清明節(jié)總是與寒食節(jié)聯(lián)系在一起。寒食在清明的前一天(在唐以前則是清明前兩天)。南朝梁的宗懔在《荊楚歲時記》中記錄“去冬節(jié)(即冬至)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冬至在陽歷的12月21日至22日之間。若不算閏年,冬至后一百零五天正好是公歷4月5日或6日,其后一到兩天才是清明。當然古人與今人的計算難免有一定差距。但大體還是接近的。
作為節(jié)氣的清明,后來漸漸演變成作為節(jié)日的清明。這或許是因為與寒食節(jié)接近的緣故?!杜f唐書》記載:“開元二十年四間二十四日敕: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世相傳,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廟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許上墓,用拜掃禮,于塋南門外奠祭撤饌訖,泣辭,食余于他所,不得作樂。仍編入禮典,永為常式。”唐朝開元年間,政府鑒于寒食祭祀已蔚然成俗,于是規(guī)定以寒食節(jié)為法定祭祀節(jié)日。雖然寒食與清明本不是一回事,但因為接近,漸漸便融為一體。從此,清明除了作為“春雨驚春清谷天”的一個節(jié)氣之外,也開始具備了慎終追遠的文化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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