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話題:校長人事安排不公平,我替同事仗義執(zhí)言,得罪了校長,可同事卻絲毫不領情,怎么辦?
雖然這位老師的熱心腸和正義感值得肯定,但必須指出的是,他的做法確實不當,稱他魯莽或是幼稚,毫不為過。不理智的人常常被自己的正義感麻醉而惹是生非。
首先,在學校人事安排上,校長做得公平與否,恐怕未必如這位老師所言。位置不同,看問題的思維也不同。校長考慮大局考慮長遠,老師只會從個體與當前的角度考慮。
其次,可以想像這位老師所謂的“仗義執(zhí)言”是什么表現(xiàn)?能把校長得罪,是不是可以說明他態(tài)度不好?我覺得如果一位老師正常反映問題,表達自己看法,校長即使不接受,也會作出解釋,談不上得罪問題。
第三,所謂“得罪了校長”,是確實收到了校長送的小鞋子,還是老師在自我揣測而疑神疑鬼?我認為這位老師可以先反思事件,如果自己做得不當,找校長溝通一下未為不可。如果真收到小鞋子,說明校長心胸狹窄,建議走人,不能走人就低調些吧,與世無爭。
這位老師最大的困惑,是自己好心好意,但同事卻不領情。所謂“不領情”其實含有不悅之意。其實說這位老師幼稚主要就在這個地方。這位老師陶醉在自己的所謂“仗義執(zhí)言”中,殊不知卻好心辦了壞事,壞了同事的好事。
同事不領情,說明人家愿意接受校長的安排。第一,不是所有人都拈輕怕重,有的人喜歡挑戰(zhàn),磨練自己;第二,有的人懂得做過事提條件,先苦后甜;第三,有的人希望通過任勞任怨,贏得領導認可。
這位老師不了解同事心思,胡亂“仗義執(zhí)言”,破壞人家在領導心目中的形象,打亂人家的職場規(guī)劃,誤了人家前程,人家當然不領情了,不僅不領情,心里還會怨恨呢。這位老師其實連同事也得罪了。
職場交際與上學時的同學交往可不是一回事,不能簡單地憑著友情與義氣,這里還需要智慧。這樣說不是指什么勾心斗角,而是說每個人的想法不同,再親密也未必告訴你,所以在沒有授權情況下,不要隨意干涉,更不要說三道四、指手畫腳。
無論是對領導,還是對同事,職場里最忌諱的就是公開指責,無異于斷交宣言,無異于宣戰(zhàn)。熱心腸也好,正義感也罷,通過這種方式表達,傷人傷己。
《紅樓夢》里有句話,叫作“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紅學家批判這句話,說是教人圓滑世故,而不自然率真。這種看法是否正確值得商榷。
我認為,人生在世,生存與發(fā)展是客觀需要,本能讓每個人都首先自我保護,洞明世事與練達人情,不過是為了在社會中進行自我保護而已,做好自我保護才談得上自我發(fā)展與幫助他人。自然率真的人,只適宜遺世獨立。
儒家講究入世,事實上絕大多數(shù)人都是入世心態(tài),看破紅塵大都在“破產”之后。入世講究中庸,講究外圓內方,即內心堅守準則,處事圓融變通。這需要不斷地修行?;蛟S對于這位老師來說,這次挫折也是一種修行吧。而這對于職場人來說,則是前車之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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