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火在傳統(tǒng)譬喻之中,是材灶之火,又或者是照亮用之火。
一、丁火,必以甲木燃燒,始能丁火附于麗勢(shì)。
二、甲木是祿旺于寅,故此,四柱之中,不論在月、日、時(shí)三個(gè)地支中,能有一個(gè)寅支,此為必須之事。
三、在丁火日主,所用之甲木,是先假設(shè)為一段甚為龐大的木塊,不能直接送入材爐中去燃燒,必須一如昔日劈柴。也就是說,甲木要庚金來劈成小段木枝,如此,就可以納入材爐中生火。庚字不必有其他的含義,只是代表一把可以劈木材的刀。
如此,種種先行假設(shè)性,則是命學(xué)書籍中,不再另行注明,而要讀者自己去意會(huì)。
四、正月之調(diào)候,除了己、壬、癸以外,一定不能離開水。然而水又并是主發(fā)跡之用神。除了己、壬、癸以外之七個(gè)日主天干,若是五行缺水,則一定不能發(fā)跡,若是五行不缺水,則也未必可以亨達(dá)。故此,用神有主,配之分,主配之間,又各有主、副之別。
如丁日寅月,甲、壬為主配用神。若是改用乙、癸,就是主副之代用。若是以乙、癸取代甲、壬,雖然也可以有甲、壬之一半效果,不過其過程,遠(yuǎn)比甲、壬作為用神之命,委曲求全得多。以致于在他人眼光看來,則是陰謀、心機(jī)之色彩,得以達(dá)到成功之途徑。
五、丁日主,即使地支成火局,也不能作炎上之論。若再四柱無水,尤為不吉。
六、用神過多,全在天干,無庚字克制,亦為下格。
七、若用副用神,即是無甲,而有乙,乃是離家奔波之命。
八、卯月之乙木,當(dāng)濕木而言。濕木不能生丁火,故此要用庚金合去了乙木。為什么不用辛金來制乙木,其原因是,庚金同時(shí)可以劈甲木。故此,仍然是以甲、庚為主。
九、辰月之丁火,雖然也是用甲、庚。不過甲木除了引丁火之外,尚有四季月令,需要甲木疏土。
十、丁日主之命造,若是地支成水局透壬,沒有戊己出天干,必有夭折之憂。
十一、巳月之丁火,本是火旺之地。最忌見癸水出天干,一見癸透,則不可能謂木火通明,仍然是用甲、庚。
十二、巳午之兩個(gè)月之丁火,若天干齊透丙、甲,則作丙火而言之。
十三、午月丁火最旺,非不得已,不要用甲,或者是木局。當(dāng)以壬水為第一優(yōu)先。庚亦可用,只是作生水之觀,不作劈甲之論。
十四、六月丁火,為火之余氣,只宜透甲木生火,不喜癸水濕了甲木。丁日在未月多合者,乃尋常無用之人。
十五、申月,強(qiáng)金劈甲,故而需要丙火兼制庚金,不至于庚金過強(qiáng)。月令當(dāng)令之五行,通常都是要制,或者是寒、濕之調(diào)停。
十六、酉月丁火,與申月相似,是以甲木生火,丙火溫暖庚金。
十七、戌月,以甲為雙用,一為甲木生火,一為甲木疏土。所以戌月透甲帶庚者,要比酉月為佳。
十八、三冬丁火,其選用神之條件,最為簡(jiǎn)約,無非是甲、丙,或者是丙、甲,至于金、水、土等,俱皆不可以過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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