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 丹
年前,古裝大劇《大漢情緣之云中歌》在湖南衛(wèi)視熱播,一直沒看,最近掃了兩眼,第一集講到漢武帝晚年的巫蠱之禍,太子劉據(jù)及衛(wèi)皇后皆被誅殺,唯一存活的是太子的皇孫劉詢,由太子門客孟某以親生兒子頂替,年幼的孟玨看見弟弟被押赴刑場,仇恨牢牢扎根心中……剛開幕已被雷到,此劇雖連戲說歷史都算不上,但總還是關(guān)注了西漢后半段的歷史。這段歷史中,有個人似乎一直很委屈,就是在第一集中還沒出現(xiàn)就已經(jīng)死掉的漢武帝長子劉據(jù),史稱戾太子。
據(jù)《漢書·武五子傳》記載,劉據(jù)在巫蠱之禍中逃亡自殺。宣帝名義上是昭帝劉弗陵后嗣,以過繼身份繼承大統(tǒng),然而他仍然希望能給祖父劉據(jù)定一個謚號,有司根據(jù)“謚者,行之跡也”的原則建議定為“戾”。據(jù)《逸周書·謚法解》,謚為“戾”者,指不悔前過,知而不改,從字面來看,“戾”絕非美謚,宣帝為何要給祖父定下這個謚號呢?
對戾太子謚號的理解,后世學(xué)者各抒己見,形成正反兩方,帶來一場拉鋸戰(zhàn)式的論辯。首先出場的是正方一辯三國韋昭,他在注《漢書·宣帝紀(jì)》時說戾太子“以違戾擅發(fā)兵,故謚曰戾”,從劉據(jù)擅自發(fā)兵叛變的角度來解釋“戾”字,豐富了“戾”作為惡謚的內(nèi)涵。
反方一辯西晉臣瓚沉著冷靜,隨后娓娓道來:“太子誅江充以除讒賊,而事不見明。后武帝覺寤,遂族充家,宣帝不得以加惡謚也。”從情理出發(fā),認(rèn)為劉據(jù)發(fā)兵和誅殺江充只是清除小人,卻很遺憾未被明察。據(jù)《漢書》記載,戾太子斬殺江充后,長安城里皆言其反,太子逃亡至湖縣,被圍捕而自殺。壺關(guān)三老茂曾上書,請求漢武帝勿信讒言,漢武帝的態(tài)度是“天子感寤”,也就是說漢武帝醒悟了,于是才將江充滅族。據(jù)此推斷,漢宣帝“不得以加惡謚也”,宣帝確實沒有道理給祖父定下惡謚。臣瓚接著引用西漢董仲舒的觀點“有其功無其意謂之戾,無其功有其意謂之罪”,意即做了壞事但無惡意稱為“戾”,沒做壞事卻有惡意稱為“罪”。臣瓚有意強調(diào)戾太子雖有惡行,但并無惡意,故而上升不到罪的高度,顏師古、楊慎等在場外給臣瓚的這個看法大大點贊。
臣瓚說完,反方二辯南宋邵博趁勢追擊,《邵氏聞見后錄》卷七云:“戾太子,非美謚也。宣帝以加其祖。予謂太子之死可哀也,與幽、厲之惡不同,與孟子所謂‘雖孝子慈孫不能改’者,亦不同也?!彼赋鲮逄又办濉彪m非美謚,但戾太子畢竟與周幽王、周厲王不同,幽王、厲王得此惡謚,百世也不得更改,以此警醒君主在位要施仁政,而戾太子的死非常令人同情。邵博從這個角度進行對比,認(rèn)為謚號“戾”并未體現(xiàn)出孟子所說的懲戒之意,雖非美謚,當(dāng)然更不是惡謚。
正方二辯是宋元之際的胡三省,見狀無奈,惟有加大抹黑戾太子的力度,《資治通鑒》卷二十四《漢紀(jì)》,在“故皇太子謚曰戾”后,胡說:“謚法:不悔前過曰戾;又不思念曰戾。”在“不悔前過”之外,胡增了一個新義項“不思念”。子貢說得好啊,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正方一辯二辯主要手段是抹黑,三辯郝懿行則針對反方一辯臣瓚引用董仲舒的戾罪之論予以反駁,這位嘉慶間的進士在《爾雅義疏》中說:“戾者,曲也、乖也、貪也、暴也,皆與罪名相近,故為罪也?!薄啊兑磺薪?jīng)音義》二引《漢書》云‘有其功無其意曰戾,有其功有其意曰罪’,戾是戾,與罪異,亦非也?!痹谒磥?,“戾”和“罪”完全相通,專門駁斥了董仲舒的看法。戾太子這才剛剛清白了一點,似乎又被重新打回罪惡的深淵。
就在眾人一籌莫展之時,最有力的反方三辯周壽昌橫空出世,他是道光間進士,在《漢書注校補》卷四《宣帝紀(jì)》“戾太子孫也”后云:“戾有數(shù)訓(xùn),《周書·謚法》‘不悔前過曰戾’。《詩》‘亦維斯戾’,注‘戾,罪也。’《國語》‘職貢業(yè)事之不共而獲戾’,注亦罪也?!对姟贰荡舜箪濉?,注‘戾,乖也?!墩f文》‘戾,曲也,從犬出戶下?!逭撸砬?,《字林》同。”指出“戾”有多種解釋,不悔前過、罪戾、乖戾等都是貶義,唯獨《說文》釋戾為“曲”,也就是身體彎曲,與其他義項不同,至少已清除了貶義的色彩。
有意思的是,正方三辯郝懿行在駁斥臣瓚時雖然說到戾的第一義項是“曲”,卻把重點放在后面貶義的解釋“乖”、“貪”、“暴”上,對“曲”視而不見,這個漏洞被周壽昌敏銳地捕捉到,他繼續(xù)說:“漢宣斷不忍以‘暴戾’、‘乖戾’、‘罪戾’等惡謚加其祖,訓(xùn)‘戾’為‘曲’,與當(dāng)時情事相合,言身受曲戾,不能自伸也。壺關(guān)三老茂上書稱太子進則不得上見,退則困于亂臣,獨冤結(jié)而無告,不忍忿忿之心,起而殺充,恐懼逋逃云云,數(shù)語正曲戾不得伸之注解。”他也認(rèn)為漢宣帝絕不可能以“暴戾”、“乖戾”、“罪戾”等義項來給祖父定“戾”的謚號,戾太子當(dāng)時既不能面見漢武帝陳述實情,又受困于亂臣賊子的陷害,無處抒發(fā)冤情,還在他人的慫恿下殺了江充,因為害怕而逃亡,且在逃亡途中被圍困后自盡,真是受盡極大委屈,確實身受曲戾而不能自伸,周壽昌從《說文》“戾,曲也”出發(fā)來理解戾太子的謚號“戾”,與當(dāng)時情事非常契合。后來,在王先謙的《漢書補注》以及王榮商《漢書補注》中,釋“戾”為“曲”的觀點都被采納進去。周壽昌以這個強有力的論據(jù)為這場千年論辯畫上了句號。
話說回來,戾太子確實有發(fā)兵的行為,可以算作知而不改,但在當(dāng)時進退維谷的情境中也實屬不得已而為之。謚號是對主人生前功過的蓋棺論定,歌頌者如文、如恭,貶低者若幽、若厲?!办濉背淦淞恐荒芩阕髌街u吧,一個“戾”字,卻不斷被后世提起、玩味,從持續(xù)貶低到不斷懷疑,到強勢翻案,戾太子的委屈令人唏噓。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