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7月底,新聞就放出下調(diào)民間借貸最高利率的風聲,當時筆者預測將下調(diào)至15%-18%(畢竟不能比信用卡分期利率低嘛)。
果不其然在8月20日,最新召開的發(fā)布會修改了《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規(guī)定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由之前的24%和36%兩條紅線,修改為: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
那什么是LPR利率呢?LPR利率即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每個月20日都會公布最新標準,目前1年期LPR為3.85%。
以2020年8月20日發(fā)布的LPR利率(3.85%)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為3.85%*4=15.4%,相比于之前的24%(司法保護區(qū))以及36%(自然保護區(qū)),可謂進行了大幅下調(diào)!
在本次修改中,司法解釋還對【職業(yè)放貸行為】作出了限定:如果存在【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行為,可以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而合同無效的后果一般是:借款人返還借款,同時承擔比較低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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