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大數據表明:76%夫妻離婚的原因,不是因為錢,婆媳矛盾,更不是所謂的“第三者”,而是因為這3大原因:
1、價值觀不同
戀愛的時候,因為光環(huán)作用沖昏了頭,很多伴侶沒有很好地了解對方,尤其是價值觀這種,一眼看不到底的東西,但是進入婚姻后才發(fā)現(xiàn),很多事情想法不同,還都不愿妥協(xié)。
我的一個咨詢者這樣說:“我跟老公一樣朝九晚六地上班,憑什么他不帶孩子是因為工作累了,而我不帶孩子就是懶呢?”丈夫黑著臉說:“帶孩子不就是女人應該做的嗎?”表面上,他們是在爭誰來帶孩子,但其實他們爭論的是不同的價值觀。
2、爭權奪勢
有些人強烈地希望伴侶和孩子,按照自己的方式方法來,如果對方按照自己的原有意愿做,就是錯,就是不尊重自己,就會想改造對方。 當兩個人誰也不示弱,都希望自己能改造對方,他們的婚姻生活變成了權力之爭。這種權利之爭,只會傷了彼此的感情。
3、不上進
你躺在沙發(fā)上,督促伴侶要上進,要多掙錢,但是你卻只想享受,不想繼續(xù)成長。有句俗話說得好,職場如戰(zhàn)場,稍有懈怠就會被別人落下或者被新人替代。當你的伴侶在職場如沐春風,而你卻原地踏步甚至退步時,你們兩個人發(fā)展不平衡的時候,就很容易被其他比你優(yōu)秀的人截胡。 愛其實更像是一場博弈,必須保持永遠與對方不分伯仲、勢均力敵。只有你追我趕的感情,才能長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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