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大運: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窮通寶鑒》中徐樂吾先師論斷:大富。按此造身旺用財,丁火藏午,土得暖氣,己癸聚丑,財星有情,天干比劫爭財,時上引歸財庫,鉅富之格,惟恐子息艱難耳。
多亮論斷:己丑日、丑月、戊辰時、午年,比肩格身強帶印。柱無官殺、食傷平衡身劫,但有財星就可用。財星壬癸與戊土劫財兩不相礙,財星就無傷。財星壬癸水又得丑辰蓄之亦有力,因此就可成格。
前兩運甲寅、乙卯官殺,身強支有印,財生官殺就可成格局。南方火運,因為命局多濕土,故不怕南方運壞財星,因此必成格局,只是運到己未,未沖丑,必能引發(fā)劫比破壞財星,五行大失衡,就是破格逝世時。
至于徐樂吾先師所論,“火暖土”之說,都是鉆進了調(diào)侯論的死胡同,是站不住腳的。如顧維鈞八字,惟一的丁火被克之,地支無火,命局亦無暖土、溫木,照樣可成格。而且徐先師,也不知道劫與財兩不相礙的道理,就只能用這樣的“天干比劫爭財,時上引歸財庫,鉅富之格,”說法打園場了。如果劫財與財兩都在年月,既是財有庫,你看劫財劫不劫財?
另外,就這一命造,如果按劫比不取格論,丑月令中癸水財透,就可取財格。若以財格論,身強的財格見劫財,又無明的食或傷官化劫生扶財星,也無明的官星制劫護圍財星。而且財格,不管財劫兩方所透位置如何,如無生護,就可破格。由此可見,丑月令中己癸兩透,不管己土是不是日主,必須取本氣為格,這無疑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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