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晏凌羊
昨天晚上,杭州保姆燒火殺人案中的事主林生斌先生突然發(fā)了這樣一條微博:
大意是:他再娶再生了,謝謝大家。
然后,很多網(wǎng)友第一反應(yīng)是送出了祝福。
我也是。
但是,到了今天,微博沸騰了。
罵林先生,幾乎成為了唯一的政治正確。
林先生被罵的第一個點是:妻子才死了幾年,你就再生了。
有的人還罵得很難聽:
“白天哭墳,晚上造人?!?/span>
“你吃的,是骨灰拌飯。”
OK,針對這一點,我是這么看的:
懷念前任、與前任生的兒女們VS和后來的妻子兒女在一起生活,并不沖突。
人生的答案不是非此即彼。
沒有人可以成為完美的神。
林先生再娶再生,一點問題都沒有。
有問題的,是我們對他的高預(yù)設(shè)、高期待。
他表達的痛心、深情是真的,現(xiàn)在再娶再生也是真的。
人一直是那個人,是吃瓜群眾把他推到了“深情男人”的高位上。
他自己也被這種輿論裹挾了,騎虎難下,這也是他必須要承受的代價。
但是,有些人的憤怒,實在是沒來由,未免把男人(或者說,人類)這種動物想得太高大。
我這么跟你們說吧。
很多女人想要的愛情,只有文藝作品里的男主角身上有。
像黃藥師一樣,在妻子死了以后絕不再娶、獨力把女兒撫養(yǎng)長大的,萬里挑一。
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男的,妻子還懷著孕還沒跟他離婚呢,還躺在產(chǎn)床上呢,就已經(jīng)出軌了的。
相比之下,妻子在世時,對妻子一心一意,妻子死了以后再找新歡的,真的已經(jīng)算是好男人了。
我女兒閨蜜(小芳)的爺爺,跟小芳的親奶奶一生感情深厚,兩人都五十幾歲了,去到哪兒都還要手牽手。
后來,奶奶去世了。不到半年,爺爺就再娶了。
奶奶去世前,留下了自己的媽媽,已經(jīng)老年癡呆的八十歲老太太,爺爺代替奶奶擔負起照顧老岳母的責任(爺爺有高額退休金,他給老岳母請了保姆,不需要新奶奶去照顧)。
如果你愿意舉例,會發(fā)現(xiàn):這樣的案例,生活中一抓一大把。
梁思成不愛林徽因嗎?還不是照樣續(xù)弦。
如果楊絳死在了錢鐘書的前頭,也許錢鐘書也會寫《我們仨》,但他可能不會跟楊絳一樣獨身到死。
哪怕你和你丈夫情深意篤,哪天你要是掛了,你老公的表現(xiàn)也不會比林先生好到哪兒去。
蔡少芬早就看明白了這一點,所以在一檔節(jié)目里,她說其他女嘉賓“別太天真,你死了以后,男人一定會再找的”(大意)。
很多女人想要的愛情,現(xiàn)實生活中的男人身上根本沒有。
男人這種物種,根本不會把愛情看得那么重(這才是對的)。
他們?nèi)松男枨笾徊贿^就是:沒有非誰不可,我找誰過都行,只要能讓自己過得稍微舒坦點(這也是對的)。
你還在他身邊,可能剛好因為你是那個讓他感覺到“稍微舒坦點”的人。
雖然,男人與男人也不同,每個男人的“舒坦點”不一樣。
比如,有的男人覺得多睡幾個女人才叫“舒坦點”,有的男人覺得“一個老婆,一個孩子,一個熱炕頭”就叫“舒坦點”。
而女人,也不必認為自己在喪偶、離異后不想再找,就叫深情,就是專一,就比男人高級。
一切都只是現(xiàn)實選擇而已。
對于女人來說,不想再找,也不是愛那個人愛得死去活來,要拿一生去懷念,可能僅僅是嫌“再找麻煩”“再找不劃算”。
so,歸根結(jié)底,還是那個問題:男人再婚再生,可能是因為再婚再生對他獲利大。女人不再婚再生,可能是因為再婚再生對她獲利小。
就拿我來說,我不覺得再婚、再生對我有任何好處。但如果我是個男的,嘿嘿,我真的想再娶一個、再讓新老婆生一個。
大家都是趨利避害的動物,誰也別嫌棄誰。
但是,女人(大概率上)更能扛住孤獨,也是真的。
幾千年的男權(quán)社會,讓她們鍛煉出了更強的對抗孤獨、自我照顧的生活技能。
只要兜里有錢,她們大概率上都能把日子過好,這是真的。
而男人,哪怕兜里有錢,身邊沒個女人還是不行。
你去農(nóng)村看看,把一堆孩子拉扯大然后獨身到老的寡婦簡直不要太多,而條件好一點點的鰥夫,沒幾個能一直當鰥夫。
人生、男人、女人,也就是那么回事。
人家再婚再生,有啥好罵的?
林先生被罵的第二個“點”,是說他利用悼念前妻和孩子的深情來掙錢。
我覺得很多事情,就是起于“人設(shè)”,也毀于“人設(shè)”。
當初林先生成立自己的服裝品牌,未必會想到自己將來有一天還會再婚再生。
也就是說,立人設(shè)掙錢,并不是他的目的,只是這個事情的結(jié)果。
就像當初犀利哥在街上晃蕩被拍到,他真的只是在街上晃蕩,并不是為了要做網(wǎng)紅。
奶茶妹妹當初因清純照走紅,未必就是為了要嫁給劉強東。
可是,人設(shè)一旦被立起來之后,網(wǎng)友給的幫助帶來的巨大利益,讓他也被裹挾了。
換而言之,我覺得,立深情人設(shè)賺錢這事兒,并不是他一個人的錯。
用網(wǎng)友“熊貓佳子”的話來說:
【痛失妻兒傷心絕望的是他;
萬念俱灰數(shù)次尋死的,是他;
被大眾捧上神壇從中獲益的,是他;
得到利益后半真半假維護“人設(shè)”繼續(xù)獲益的,是他;
誠心做慈善的,也是他;娶妻生子仍然放不下偶像包袱的,還是他……
人性很復(fù)雜,他的痛苦和貪婪并存,接受不了的人是因為他不符合自己對他的預(yù)期。】
自始至終,我都只把林先生當成一個普通人來看待,他再娶再生的時間甚至比我預(yù)想的還晚了一點。
但是,我覺得網(wǎng)友們的憤怒,值得玩味。
有的網(wǎng)友,憤怒得像是自家的祖墳被挖了一樣。
長期以來,我們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的:
看到一個有點特別的人,立馬興奮地跑過去,把人家當神立起來。
改天發(fā)現(xiàn)自己立起來的這個神,居然只是一個普通人,立馬覺得自己受騙了。
一時間,群情激憤,跑去朝人家吐唾沫,說“你騙了我,辜負了我的期待”。
每個人的獨角戲匯合在一起,就成為了群角戲。
每個人,都要在別人的故事里加注自己的愛恨。
于我的話,當個旁觀者,干嘛要那么投入呢?
看別人的親人以那樣慘烈的形式死去,給點同情。
看保姆居然那么惡毒,給點憤怒。
看物業(yè)公司消防處置有問題,林先生要維權(quán),給點支持(如果同樣的事發(fā)生在你所住的小區(qū),你的親人可能也跑不脫,業(yè)內(nèi)有個維權(quán)案例,可以對你小區(qū)的物業(yè)公司形成威懾)。
需要童裝?OK,買一件,因為剛好需要。
不需要?絕不會以支持誰為動機去購買。
看人家開啟新生活,給祝福。
看死去的人已經(jīng)作古,給唏噓。
僅此而已。
明明是個旁觀者,卻把自己當成主角跳上舞臺表演,大罵別人負心漢、居心叵測、惡毒,圖個啥?
這個事,真的是一面鏡子。
你們拿著放大鏡挑別人道德瑕疵的時候,可曾用放大鏡審視過你自己?
至于那些買了服裝要退款的,我覺得大家需要明確一點:這是商業(yè)行為。商業(yè),很多時候并不保護道德,尤其是你單方面認定的道德。
你購買任何東西,都要能對自己的購買行為負責。
比如說,你購買林先生的童裝,只該基于一點:你需要那件童裝。
你需要它,而那件衣服的價格剛好合適,所以買。
只不過,當時當下,你剛好看到了那條賣貨信息,而賣貨的人剛好是林先生。
你不該為了支持誰,而買誰賣的任何東西。
一旦產(chǎn)生了“我是為了支持你,才買你的東西的,不然我買哪家的不好,非買你的”的這種大爺心態(tài),那么,日后,人家說出任何一句你不認可的話,都可以成為你討伐Ta的資本。
人家未必是真想騙你,是你給自己的購買行為附加了太多高尚的意義。
我很少為了“支持誰”而買。我買的,大多是我需要的,覺得劃算的,我能為自己的購買行為負責。
倒是我買過一個腦癱兒媽媽賣的鞋,確有支持的成分。
當時當下,我得到了鞋,也得到了一份幫助他人的快樂。即使她騙了我,我也為自己的真心點贊。
恕我直言,今天的憤怒者,下次為支持誰而購物的可能性還是會很大。
林先生被罵的第三個點,是他獨吞一個億的賠償款。
有網(wǎng)友的截圖以及林先生小舅子的微博為證。
我們先來看看這1.2個億的賠償金額。
我上網(wǎng)找了一下關(guān)于判決新聞:
我查到的資料,這個案子最終是調(diào)解結(jié)案的。
雙方達成一致的賠償金額,外人未知。
注意:我只是說“未知”,并沒有說“一定不是一個億”。
索賠和獲賠,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法律概念。
索賠,是我提出來你應(yīng)該賠我多少。
獲賠,是經(jīng)法院判決和調(diào)解,實際拿到了多少。
然后,理性探討下:網(wǎng)絡(luò)上到處都在傳林先生“獨吞了一個億賠償款”的結(jié)論是怎么得來的?
網(wǎng)友們都是先下結(jié)論、再找證據(jù)并基于“腦補出來的證據(jù)”破案的嗎?
娘家人看到女婿娶新歡,心情一定是不好受的。
關(guān)于錢的部分,我看到的信息只是:雙方?jīng)]談攏。
如果我是林先生,我一定會給前岳父母分錢,但是,如果(只是如果)對方索要過多,而我根本沒有獲賠那么多,我可能也會想:“哎,談不攏就法律解決吧。”
現(xiàn)在,信息都沒給全,吃瓜群眾就把“獨吞一個億”甚至謀殺妻兒的罪名貼他身上了。
娘家人提的要求具體是啥樣的,林先生為何沒法滿足(只能找第三方來介入),這些信息真的還沒給到。
離婚?談不攏,那就上法院。遺產(chǎn),談不攏,也可以上法院。
訴諸法律手段,只是解決爭端的一個常用手段,并不是“不給”。
如果林先生敢“不給”,娘家人絕對不會是這種態(tài)度,或許早就曝光出來了。
我看到的只是談不攏,其他暫時看不出來啥。
事情都還沒明朗,“獨吞了1個億”這樣的定論就出來了,似乎不大負責任。
我今天寫這些,不是要為誰洗地,或是怎樣。
只是看不慣一個“普通人”一夜之間被無數(shù)網(wǎng)友罵蛆、毒蛇、和鮑毓明一樣壞。
甚至于,連說他跟保姆有一腿、當初可能有殺妻動機、亡妻還懷著孕就跟別人出軌了的網(wǎng)絡(luò)截圖也出來了。
寫林先生那條微博,點贊最多的永遠是寫了大量“據(jù)說”“聽說”“好像”“說不定”詞匯的那條……
還有人揣度他在小貞懷孩子的時候就跟現(xiàn)任好上了。
“眾人拾柴火焰高”的時候,沒有“知情人士”爆料。
“墻倒眾人推”的時候,“知情人士”簡直不要太多。
對這種“知情人士”,你們怎么看?
我就不知道……微博上這種靠一個某個人的言論截圖來判案的風氣是從哪兒的。
是因為法院的判決書或權(quán)威媒體報道的新聞太復(fù)雜了,看不懂?
即使是依據(jù)“言論截圖”來判案也就罷了,可截圖里人家給到的信息點是1,一個個的想象出來100并將其當成事實到處傳播,以支持自己的結(jié)論,這股風氣又是怎么來的?
很少有人能根據(jù)事實來發(fā)言。
什么言論能迎合群眾當下的情緒,什么言論就會獲贊最多。
群眾喜歡反轉(zhuǎn),那就制造反轉(zhuǎn)。
就目前這種輿論形勢下,我要是造謠說他在小貞懷二胎時就已經(jīng)有了私生子,那這種消息分分鐘可能轉(zhuǎn)發(fā)過萬,因為這種輿論目前更符合輿論對反轉(zhuǎn)的期待。
但是,我不會因為你們喜歡看這些,我就這么去寫。
不是因為需要罵一個人,我就帶頭罵。
我真心建議大家在討論問題時,也是基于事實而不是“自己的腦補”去討論。
我不是說“存疑”和“未知”的部分都不是真的,也沒有說網(wǎng)友們對他的懷疑都是立不住腳的。
我只是覺得,在這種“可能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事情”相應(yīng)的佐證沒有出來之前,不基于這種“可能性”去討論問題。
都應(yīng)該,只基于已知事實去討論。
其實,從林先生高調(diào)悼念妻兒的那天開始,我就知道,他會有“墻倒眾人推”的這么一天。
“眾人拾柴火焰高”里的眾人,和“墻倒眾人推”的眾人,都是同一撥人。
“誰贏,他們幫誰” 這是《讓子彈飛》里讓我最印象深刻的一句臺詞。
鵝城百姓被黃四郎百般欺凌,但是當“縣長”發(fā)槍發(fā)錢欲帶領(lǐng)他們擺脫奴役時,他們?nèi)匀贿x擇觀望。
后來,張麻子制造了黃四郎已經(jīng)敗了的假象,人們覺得張麻子占了上風,才一擁而上。
無所謂道義,無所謂理性,無所謂事實,誰能占上風、哪邊人數(shù)多就跟誰走。
再看看我們的社會,辦哪件事不是這樣呢。
相比林先生事件,我覺得這種公眾心理更值得玩味。
假設(shè),現(xiàn)在有兩條消息。
一條說的是,A對待工作兢兢業(yè)業(yè),把家族公司做上市,還給貧困地區(qū)孩子捐贈了五百萬。
另一條消息,說的也是A,把女友肚子搞大了卻拒不結(jié)婚。
兩條消息都是真的,說的都是同一個人。
但后一條的關(guān)注度,絕對超過前一條。
對群眾而言,如果一個比自己強很多的人突然爆出來道德瑕疵,這是符合他們的心理利益的。
高高在上的人,會讓自己有壓力。
把人拉下神壇以后,心里頓時輕松了。
“你看,那個人,相比我,也不過如此。”
而且,人們很難接受這樣兩件事都是同一個人干出來的。
在某些眼里,公眾人物只能有兩種形象:絕對的好,以及,絕對的壞。
你要是分析公眾這種心理,他們就認為你在為一個公眾人物的“壞”洗地。
可是,我向來是這么認為的:人性很復(fù)雜,一個人是可以多面的,但是,群體性更復(fù)雜。
比如,如果我們起初因為別人的悲慘遭遇而同情別人,這種同情會讓人心生一種優(yōu)越感、高尚感。
一旦那個人的悲慘遭遇沒了,深同情的人會祝福,淺同情的人會憤怒。
后者并不希望那個人的境況變好,因為這會讓自己的優(yōu)越感、高尚感無所附著。
林先生這個事情,我只看到了生為人的各種局限和不得已。
但是,沒經(jīng)歷過這些的網(wǎng)友,見不得這種“稍微輕松”。
一旦他的日子過得好了,自己的同情心也就無所附著了。
他本不是惡貫滿盈的人,不過是在命運重壓下,選擇了一條讓自己感覺到輕松點的路,或許,還有那么一點點自私和雞賊的成分在,但不應(yīng)該被罵蛆、毒蛇,更不應(yīng)該拿他去跟人渣鮑毓明相提并論。
換你們在他的位置上,我不覺得你們會做得更好。
我理解你們的憤怒,但我真的覺得真正有大悲憫心的人,不該這樣。
換你,你是否愿意用那樣悲慘的遭遇換取后來這些?我的話,是決不愿意的。
今天,罵林先生成為了唯一的政治正確。
我說他從一開始到現(xiàn)在都“只是普通人”,就是為他洗地,就是不分青紅皂白,就是沒有是非觀。
很多大V都是先看看輿論,罵誰的多,再表態(tài)。
我簡直就是逆流而行。
我早就明白網(wǎng)友更喜歡看什么,但我不會為了迎合你們?nèi)懳腋静幌雽懙臇|西。
因為一直主張他只是一個“普通人”,被罵一天了。
沒關(guān)系,我躺平任罵。
人和人,本就沒有互相理解的可能。
能求同就求同,不能存異就江湖不再見。
也就那么回事。
今天的文,一定會遭受比較密集的謾罵,我已經(jīng)扎好馬步等好了。
對了,關(guān)于那個廣為流傳的罵林先生的截圖,我認為完全是為罵而罵。
我會在今天的小號文章上掰開了、揉碎了分析給大家看。
歡迎大家一會兒戳下面這個公眾號,移步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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