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季之愷
《傷寒論》28條: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fā)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術湯主之。
首先,從“仍頭項強痛,翕翕發(fā)熱,無汗”可以看出,在“服桂枝湯,或下之”之前,即有“頭項強痛,翕翕發(fā)熱,無汗”等癥候表現(xiàn),依據太陽病提綱,當為太陽傷寒麻黃湯證,依據16條“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fā)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也”,此為麻黃湯證誤用桂枝湯,一誤也。
而且在經方醫(yī)學發(fā)展初期,古人總結的基本治療手段,僅以發(fā)汗、吐下為主,故發(fā)汗病不解,即轉而用下法,導致誤下而病向里傳,二誤也。正如153條所言:“太陽病,醫(yī)發(fā)汗,遂發(fā)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虛,陰陽氣并竭,無陽則陰獨?!?/p>
其次,誤汗、誤下后出現(xiàn)“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等證候表現(xiàn),此“心下滿微痛”則說明即將陷于結胸證而水尚未結于胸脅,“小便不利”則說明津液耗傷,輸布失常,水飲內停。而且較之于太陽病癥候表現(xiàn)多在上部,刻下癥候表現(xiàn)已趨向于中下部,是為傳變入里趨下之明證。
《金匱要略》又曰:“諸有水者,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腰以上腫,當發(fā)汗乃愈。”此言“腫”,非必有腫,僅是用以代表水飲停滯,其他風水、里水及上述誤汗、誤下之水飲內停亦同理。故刻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fā)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已是上實下虛、外邪里飲之表里合病證。
胡老有言:“表證里有停水,尤其是小便不利者,若不兼利其水,則表必不解,若強發(fā)其汗,激動水飲,則變證百出。”此病已入里趨下,小便不利,津液已傷,雖有太陽證未罷,亦不可重發(fā)汗,故麻黃、桂枝已非所宜。
《傷寒論》中機體水液代謝兩個重要的途徑是汗與小便,此不可發(fā)汗解表,則里虛停飲自當轉從小便而去,故應去解表之桂,而加茯苓、白術利小便為治。且59條有曰:“大下之后,復發(fā)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況此用桂枝去桂加茯苓白術湯,使小便利而飲去,則津液當自和,而表亦當隨之自解矣。
本條關于去桂還是去芍,《醫(yī)宗金鑒》謂:“去桂當是去芍藥,此方去桂,將何以治仍頭項強痛、發(fā)熱無汗之表乎?”胡老從之,認為表證仍在,里有水飲,當解表兼利其水,去芍而不去桂。馮老則認為本條無桂枝證,有芍藥證,且以津傷,不可重發(fā)汗,以生姜微發(fā)其汗即可,故當去桂而不去芍。
筆者通過對照前后條文,以為未經汗、吐、下之外邪里飲,其津液不虛,可以表里同解,如以小青龍湯等法治之。若發(fā)汗、吐下后,津傷而復里虛停飲者,雖表證未罷,不可重發(fā)汗,可以利小便達到飲去而津液自和、表證自解的治療目的,故依原文去桂為是。
以上僅為個人思考,旨在拋磚引玉,所謂越辯越明讀傷寒,還請各位同道共同參與討論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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