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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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實中很多夫妻吵架,都是因為“錢”的問題,要么是因為賺不到錢,要么是因為胡亂花錢。
比如,男人不經(jīng)妻子同意,胡亂把錢花掉,或者借給了狐朋狗友,有借無還,事情敗露了肯定會吵架鬧矛盾。
籠統(tǒng)來說,鬧出這種矛盾,都是胡亂花錢的那個人的錯。不過,這樣的夫妻矛盾當中有一種例外情況需要單獨拿出來說:那就是有關“婚前財產(chǎn)”的問題。
兩個人結(jié)婚之后,個人的婚前財產(chǎn)依舊是婚前財產(chǎn),可以放在一起支配,也可以各自單獨支配。如果支配合理的話,是沒必要鬧矛盾的。
可悲的是,有些人鬧不清其中的關鍵,想當然地認為對方跟自己結(jié)婚了,她的錢就完全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她沒有權(quán)利私自支配。如果因為這種問題鬧了矛盾,一方合理支配自己的婚前財產(chǎn)卻被對方怪罪,婚姻就很容易走向悲劇。
下面這個女人之所以給前夫離婚,就是因為“婚前財產(chǎn)”的支配問題,兩個人理解不一致,一個認為自己有權(quán)支配自己的婚前財產(chǎn),另一個認為對方花的是自己的錢,結(jié)果到最后只能一拍兩散。
之前我經(jīng)歷的那段婚姻悲劇,讓我明白了一個很現(xiàn)實的道理,那就是:女人不該嫁給一個“連婚前財產(chǎn)和婚后財產(chǎn)都分不清”的男人,不然你支配你的婚前財產(chǎn)時,他說你在胡亂花他的錢,日子就沒法過了。
我前夫就屬于這種人,枉我一直以來對他那么好,不僅跟他結(jié)婚了,還說服父母在買房的問題上出資一半。
我以為我們結(jié)婚后會越過越好,可誰曾想,就因為我借給了娘家30萬買房,被他罵了三天。
我的工資一直都比他高,所以我才能在結(jié)婚前存下錢。明明我婚前存下的錢都是我的婚前財產(chǎn),我借給娘家的30萬也是從我的婚前財產(chǎn)里出的,可他倒好,怪我沒跟他打招呼,怪我亂花錢,還說:
“你不要忘了,你現(xiàn)在已經(jīng)是我們家的人了,我弟弟還沒結(jié)婚沒買房,需要錢,你不把錢給我弟弟買房,卻不聲不響給你娘家,憑什么?”
我告訴他,“不憑什么,就憑那是我的婚前財產(chǎn),我有資格自己支配。而且,當初我爸媽支援我們買房花了很多錢,現(xiàn)在他們需要錢了,我肯定不能坐視不管!”
明明我沒做錯什么,我說的這些話也沒錯,可是他卻惱羞成怒,連著罵了我三天,除了吃飯睡覺的時候不罵我,其他時候一直罵個不停。
前面兩天是他一個人罵我,第三天的時候,婆婆也加入了進來,先是以小叔子買房為由問我要30萬,被我拒絕之后惱羞成怒,“拿不出30萬,立馬離婚滾蛋!”
第四天我離婚了,實在是受夠了。天地良心,我花的都是我自己的錢,我拿錢給父母類似于報恩,也是合情合理的事,不明白怎么到了婆家人眼里就成了錯誤。
您可能會奇怪,為什么前面兩天被罵時不離婚?為什么要拖到第四天?具體我也說不清楚,可能當時是想用時間驗證一個結(jié)果吧!想要看看他到底多久才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結(jié)果發(fā)現(xiàn)他那種人是不可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的。
今后會不會再婚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再婚的話,我一定會在婚前就“婚前財產(chǎn)”的問題跟男方說清楚,如果他在這方面的想法跟我不一致,人再好,對我再好我也不會嫁,我可不想重走一遍自己走過的錯路。
有人看了上面那個女人的遭遇之后,或許會說,“就算那30萬是你的婚前財產(chǎn),你已經(jīng)結(jié)婚了,也不該私自把錢借給娘家!”
這樣說雖然也行,但問題是:她自己的婚前財產(chǎn)本身就是屬于她自己的,而且她借給娘家合情合理,類似于報恩,并沒有什么不對。
這樣說,并不等于說“丈夫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把自己的錢給自己家人花”,關鍵在于花錢的事合不合理。
如果花錢的事合理,而且并沒有破壞婚姻,那就沒問題。反之,如果花錢的事不合理,嚴重破壞了婚姻,那就是有問題的。
希望其他夫妻之間不要鬧出這種矛盾,想要避免這種矛盾的發(fā)生,可以像上面那個女人最后說的那樣,提前就“婚前財產(chǎn)”的問題進行溝通,早一點達成一致意見,以后花不花錢都按照約定執(zhí)行,也就不會在事到臨頭時鬧矛盾了。
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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