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先驅(qū)報》透露,如果單方面的象牙和犀牛角貿(mào)易禁令被解除,津巴布韋國家公園和野生動物管理局可以籌集高達6億美元的資金,這些資金足以維持其運營。
由于“瀕危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CITES)實施“一刀切”的象牙和犀牛角貿(mào)易禁令,津巴布韋目前儲備有價值6億美元的象牙和犀牛角被束之高閣。政府批評禁止象牙和犀牛角的銷售,稱這扼殺了為保護野生動物籌集資金的工作。
津巴布韋國家公園管理局年收入為2400萬津元,為支持公園運行的基本開支為3700津元,按現(xiàn)行銀行間利率計算,約為250萬美元,這意味著如果該組織出售這些象牙和犀牛角,其運營資金將得到穩(wěn)固的提升。
旅游部長常務(wù)秘書長Munodawafa 10月29日,在中津野生動植物保護基金會和國家公園管理局發(fā)起的為野生動物籌款活動期間證實,價值6億美元的象牙和犀牛角被禁止銷售。
他說:“津巴布韋存有價值3億美元的象和價值3億美元的犀牛角,由于‘瀕危物種貿(mào)易公約’的規(guī)定和決定,津巴布韋無法出口這些象牙和犀牛角。因為我們必須在瀕危物種公約的監(jiān)督下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儲存它們,為了保護這些象牙和犀牛角,我們需要花費很多錢在安全方面,但我們卻無法從中得到任何利益。我?guī)缀蹩梢哉f,超過95%的象牙和犀牛角來自那些通過自然死亡或者瀕臨死亡的動物物種身上收集的。只要能證明大象或犀牛不是死于偷獵,就應(yīng)該允許津巴布韋出售。”
Munodawafa先生表示,根據(jù)“瀕危物種公約”,津巴布韋是被允許出口活體動物的四個國家之一,其中還包括南非、納米比亞和博茨瓦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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