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專家建議:先辦標準價補差手續(xù),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辦證速度房改房可自由上市以來,房改房占到二手房交易總量的3成左右,越來越多的業(yè)主選擇將手中房改房賣出。在辦理房改房上市手續(xù)時,廣州市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
房改房可自由上市以來,房改房占到二手房交易總量的3成左右,越來越多的業(yè)主選擇將手中房改房賣出。在辦理房改房上市手續(xù)時,廣州市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建議市民,市民出售房改房需補交的一些費用,假如是以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要上市,宜先辦標準價補差手續(xù),也就是增值額的20%。不僅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而且可以提高辦證速度。
按標準價購買要交增值額
市民在辦理房改房交易登記時,需要同步辦理補交出讓金、公攤等價款和標準價補差手續(xù),其中標準價補差手續(xù)則是指,以標準價購買房改房的市民,需將增值額的20%交回原產(chǎn)權(quán)單位。
據(jù)廣州市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以前市民購買房改房有兩種付款形式:一是標準價;二是成本價。當中標準價購房的要比成本價的低,這種房改房上市出售,按規(guī)定需將增值額的20%交回原產(chǎn)權(quán)單位。若在上市出售前辦理補交成本價手續(xù),則可視同以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不需繳交增值額的20%。因此,建議市民出售以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時,先到市房改辦辦理補交成本價手續(xù),然后在廣州市交易中心辦理其他所有手續(xù),這樣既可降低交易成本,又可提高辦證速度。
按評估價1%繳土地出讓金
同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時,產(chǎn)權(quán)人除了交付購買共有分攤建筑面積的價款外,已購公有住房出售,原以成本價購買的,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以標準價購買的,增值額的20%交回原產(chǎn)權(quán)單位;出售、交換、贈與的,還必須按交易評估價格的1%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金。
對于購買房改房共有分攤建筑面積,市國土房管部門提示,共有兩種途徑:一是按原房改政策規(guī)定的價格購買;二是在住房上市出售、交換、贈與時一并購買。在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換、贈與時一并購買房改房共有分攤建筑面積的價款也有明確規(guī)定,即:10層以上(含10層)的高層建筑,按分攤面積交易評估價的20%向原產(chǎn)權(quán)單位購買;10層以下的多層建筑,按分攤面積交易評估價的10%向原產(chǎn)權(quán)單位購買。文/記者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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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上市交易稅費和過戶所需的資料:
買方:
(1)交易管理費:房價的0.3%;(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2)印花稅:房價的0.05%;(附房改房轉(zhuǎn)讓申請審批表或買賣契約的原件)
(3)契稅:房價的3%. 賣方:
(1)交易管理費:房價的0.5%;(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2)印花稅:房價的0.05%;(房地產(chǎn)證及購房發(fā)票收據(jù)原件)
(3)土地出讓金:交易評估價的1%;未滿5年的交個人所得稅1.3%;(房改房上市需由房改辦開具準入證明)
(4)地價評估費:200元;(共有人同意賣房的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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