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奇葩說》的一個經典辯題引發(fā)了很多討論:伴侶在大城市找到很好的工作,我要不要放下一切跟TA去?
黃執(zhí)中的觀點很扎心,他說,如果你要為此犧牲很多,那就不要去。“因為犧牲感在親密關系中,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他舉了一個經典的“吃魚頭”的例子。
小時候,我們都聽過這個故事,吃魚的時候,媽媽總是挑魚頭吃,因為她要把魚肉讓給孩子吃,為了寬孩子的心,她說自己“喜歡吃魚頭”。
黃執(zhí)中說,直到臨終前,這個媽媽可能會對孩子說: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吃魚頭,吃魚頭我從來沒有開心過。
她的語氣里全是委屈,當孩子聽到這句話,心里就全是內疚。
這個新版的“吃魚頭”的故事,其實解答了一種關系存在的本質:委屈感都需要別人的內疚,犧牲感都需要別人的報恩。所有的付出,遲早都想要兌現(xiàn)。
可是,光靠這種內疚感,真的能維系一段關系嗎?不一定。
在這種犧牲-內疚、付出-報恩的關系里,犧牲的一方覺得委屈,內疚的一方只能被動地跟著對方舞動,盡量補償、回報,一次次被操縱。
其實,犧牲者就是關系里的勒索者,這種關系的不良互動模式,就是情感勒索。
02.
所謂情感勒索,是指身邊的人利用你的恐懼、責任感和愧疚心理操縱你,你明明沒有做錯,卻還是覺得進退兩難。
關系里的犧牲者,一般都是隱形的控制者。
他們看起來不斷在讓步、犧牲自己,但他們最終想要的是關系里的控制權。
“我為你做了這么多,你為什么不聽我的呢?”
“我犧牲了這么多,你總該聽我的吧”。
付出和犧牲是一種命令的籌碼,拿到了這個籌碼,就有了關系里的控制權。
對方一旦不聽話,就要遭受良心的譴責,自責、內疚席卷而來,控制者也就達到了目的。
情感勒索實在太常見了,可以說,有關系的地方,就有情感勒索,因為它簡單好用。
但對被勒索的人來說,這就是災難,明明想離開這段關系,不想被勒索,又無法脫身,只能被擺布,被操縱,被掏空。
因為一般來說,勒索你的,往往是你親近的人,這也是情感勒索最可怕的地方。
無論是父母還是伴侶,他們的勒索只會讓你感到愧疚和恐懼,然后忍耐著不舒服被對方操控,成為別人滿足自己的工具。
明明自己很為難,但因為“愧疚感”“心里過不去”“受不了別人失望”這些情緒,我們一次次被綁架,被勒索。掏空自己,滿足別人。
一般來說,越是低自尊、缺乏邊界、自我完整度差的人,越容易被身邊的人綁架和情感勒索。
他們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眼看著屠刀過來了,卻無法逃離。
同時,我們一部分自我又會覺得不舒服,會忍不住問自己“為什么總是我在退讓、犧牲?”,但不退讓,又會愧疚、自責、自我批判。
這種進退不得、左右為難、自己跟自己打架的狀態(tài),就是情感勒索者一擊必中的空子。
所以,想要真的做自己而不被別人勒索,首先,你要有自己:低自尊,就建立自尊,缺乏邊界,就構筑邊界,自我完整度差,就成長自我。
只有你自己真正有力量了,雙腿真的能走穩(wěn)了,你才能在任何時候都能大膽地走出去。大聲地說“NO”,不再被愧疚和自責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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