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生兒育女為養(yǎng)老,父母把兒女辛苦養(yǎng)大成人,不求別的,只求在自己年邁之際,兒女能上前遞上一碗飯菜,端上一碗熱茶,如果真能如此,父母曾經的含辛茹苦也得到應有回報,以前所做一切都是值得的。
而在現實生活當中,并非所有人都是孝順兒女的,也有一些人的骨子里根本不存在“孝義”的二字,他們所做出的種種行為,違背了社會傳統(tǒng)道德觀念,讓人為之唾罵。
父親將房子贈女兒后被低價賣掉,自己險遭掃地出門,結局大快人心
據媒體3月12日報道,在上海有一位父親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他將在住的房子贈與女兒后,沒想到女兒反手將房子低價賣掉,自己險遭掃地出門,一怒之下,這位父親與女兒和買家告上了法庭。
近日,法庭對此案作出判決,結局讓人點贊,那這位父親最后可不可以繼續(xù)住在這個房子居住呢?
說起事情起因緣由,那還得從十年前說起,在2013的時候,男子岳某與前妻感情不和,兩人的婚姻因此走到了盡頭,而岳某名下有一套房子,這房子也是他用動遷補償款和銀行貸款購買的,為了避免離婚后因這套房子而產生糾紛,岳某在2017年把房子贈與女兒岳夕。
岳某這樣做,原因除了為避免房產糾紛外,他作為一個父親,肯定想著女兒是自己的親生骨肉,自己的東西也始終也會留給女兒,這也是對女兒的一種信任,希望女兒在自己年老之后可以給予關愛和照顧。
然而,岳某的想法很好,但現實有時與想法是不一樣的。就在2019年的時候,女兒岳夕因為懷孕在身,平時開銷是一筆不少的負擔,加上母親被診斷患上癌癥,在雙重的生活壓力下,她想到自己名下那套父親贈與的房子,于是在沒有經過父親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把房子以低于市場價120萬的價錢賣給了金某,并在買賣合同上注明,金某收房后可以自行將岳夕父親岳某驅離出門。
原來,雖然這套房子贈與給了女兒,但岳某一直以來都在里面居住,因為他只有這個安身之所,萬一真被掃地出門,岳某就會無家可歸。
而岳夕與金某簽了房產買賣合同后,金某將岳某一紙訴訟至法院,要求岳某搬走。真不知道岳某得知房子被女兒低價賤賣,自己也被要求搬離后,他心中會有多絕望和憤怒,不過他沒有坐以待斃,而是作出了反擊,他上訴至法院,向法官說明事情真相,請求判定房產買賣合同無效。
法院通過調查審理后,認為岳某仍享有房子合法居住權,女兒岳夕的做法具有惡意且有公序良俗,判定岳夕與金某的買賣合同無效。
法院作出這樣的判決結果,實在大快人心,這才是民眾想要看到的結局,為人子女,完全不念親情,父親把她養(yǎng)大,她不但沒想過要把父親養(yǎng)老,還差點讓父親無家可歸,流落街頭,這種做法實在讓人寒心。
不過人間總有正義在,岳夕做這種行為除了被父親反對外,更不會得到法律上的認可。相信經過這件事后,岳某對女兒的看法也會發(fā)生很大改變,知道這個辛辛苦苦養(yǎng)大的女兒到底是不是自己值得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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