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勇
傷官格喜身旺,喜財星、印綬,傷官傷盡,忌身弱、無財、刑沖。
傷官傷盡即命局沒有一點官星,作貴命看;如原局有官星,見傷官則傷之,為害最重;傷官雖兇,但為我所生,為自家之物,傷盡則能生財,財旺則能生官,輾轉(zhuǎn)有情;如月令有傷官,時上透出傷官,四柱不見一點官,再加四柱身旺、財旺,或印旺,可名標金榜。
傷官格為人容易多才多藝,心高氣傲,做事無所顧忌,多謀少遂,弄巧成拙。
取傷官之法,以月令為主,再參看其他干支;月令藏有日主的傷官,天干再透出者,可為格;如甲日生于午月,乙日生于巳月之類。
傷官得令,再得天干透出傷官者,取為傷官格;如甲日生于午月,天干透??;癸日生寅月,天干透甲之類;如月令不藏,其他干支通根得生或有氣者,亦可取用;如甲木日主生丁未月,乙木日主生丙戌月,雖不得令,但其他干支再見丙丁、丁巳、丙午之類,亦可取用。
傷官格取用,要見財而不要見官;如身旺者用官煞之克,就不如用食傷之泄,然善惡何常,但須駕馭,而英華外發(fā),多主聰明。所以文人學(xué)士多屬此類,亦為自然之理。
夏木用水,冬金見火指夏木用水,為木火傷官,木見火則泄氣太過,必要見水,喜其水滋;冬金用水,為金水傷官,金寒水冷,必要見火,樂其暖局;有調(diào)候輔助,秀之秀者,更為得力。所以傷官格的變格,就比它格局變化尤多,其吉兇的判斷也比其他格局更為復(fù)雜。
查其氣候,量其強弱,審其喜忌,觀其純雜,此為看命之要法,不僅傷官格需要,應(yīng)該成為各類格局都必須遵循的準則。傷官格,用于夏木木火傷官,冬金金水傷官,用水用火以調(diào)候,其吉兇優(yōu)劣更為明顯。
傷官能損官,最兇;傷官生財,最利,傷官個性分明,吉兇易見,所以在命局中,亦難以駕?。获{取得法,富貴兼全;駕取不當(dāng),禍出百端。
傷官用財者,是指月令傷官取用,四柱又透出財星,用傷官生財取格。財以傷官為根,喜用傷官以生助;官以財為根,喜見財來資生,但官星卻最怕傷官損官,官星若見傷官,為禍最兇;但若四柱干支配合得當(dāng),成傷官生財,財來生官,傷官轉(zhuǎn)兇神為吉神,最為有利。
傷官生財,為傷官取格最貴者,但必須身旺,傷官為我生,盜其元神;財星為我所克,耗其精神,非身強不能用;
如果自身強健,財星有傷官之生,便為有根,成為貴格;凡用傷官生財之格,身強為第一要義。傷官傷盡復(fù)生財,財旺生官互換來;四柱若無官顯露,便言富貴莫疑猜。
化傷為財者,月令傷官,或因相合而傷官變化為財,或因引化而傷官變化為財,比原來傷官泄秀生財更美。
冬金不貴者是指金生于亥子之月,金寒水冷,四柱雖然清純,但格局毫無生機,四柱見甲乙之木,冬水亦不能生木,辛金亦不能取之為用。
財傷有情者是說月令藏有傷官的地支,亦藏日元之財,同在月令地支中,傷官即可生財,凡此種格局,與月令傷官化財,其秀氣不相上下,所以可取為貴造。
溫馨提示:任何一種格局,都可以成為富貴格局,同樣也可以成為貧賤的命造,關(guān)鍵是要看干支配合是否適宜,喜用是否與日主有情。
傷官佩印者是指月令傷官為用,四柱天干又透出印緩,月令為傷官者,必得月令旺勢,氣勢一定旺盛,能盜泄日主元神泄氣大過,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往往呈現(xiàn)傷旺身弱,如果能有印綬制傷官之有余,補日主之不足,格局損益適宜,能為日主所用,所以能夠成為貴格。
以傷官佩印為格者,日主少顯衰弱,傷官要呈現(xiàn)旺勢,方為得用。
木火傷官,生于夏令,火旺木枯,即使身旺,亦須要略見水以滋潤,以免有火旺木焚之憂,借以調(diào)和氣候之用,并不是僅僅因為傷官旺而身弱,需要佩印;調(diào)候取用,也不僅是木火傷官需要,火土、金水皆然。
以理言之,有用則皆有用;以勢言之,無情則皆無情。即金水之傷,惡寒,或因得火而溫暖;火土之傷,畏燥何不借水以澄清?固宜因命干以取舍,更須隨時令為輕重。
偏正疊出者是指印綬,印綬旺而根深則不能再見印緩,如果偏正疊出,一定要傷克用神傷官,傷官受傷,日主秀氣不能發(fā)泄,加之印綬偏正疊出,為混雜,反為不秀。印綬本為生我之物,如果日主被傷官泄氣過重,因需要而用之,即使偏正疊出,亦無妨礙,但過多則為不宜。如果身旺,則不要印綬生助,若傷官不旺,見印綬重,又有損克傷官之嫌,身旺印重,傷官被傷,秀氣不能流通,若四柱再不見財來傷印,為有病無藥之局,必然貧窮無疑。
傷官兼用財印者是指月令傷官為格,四柱又見財印者;以月令傷官為用,又見有財,傷官必要能轉(zhuǎn)而生財,如果構(gòu)成這種干支結(jié)構(gòu),若見日主身弱,必要有印綬生扶日主。財能傷印,所以在一般情況下,財印不能并用,但干支次序,若能配置得當(dāng),干頭兩清,財印兩不相礙者,反能成為大富大貴的格局。
傷官兼用財??;身旺印綬反重,印重則又能損克用神傷官,用印反有礙于格局,要用財來去印之有余;印綬太旺,不怕財傷者,所謂調(diào)停中和,所以能成為貴格。但印太重,而傷官、財星反輕,則不怕財星傷印,若見財星損印,亦要損之適當(dāng),不能損之太甚。若不見大運相扶,總嫌印綬太重,格局有所不足。但若財印不能并用,財印相戰(zhàn),或是財星傷印,或是印綬克損傷官,用神受損,則不能為貴。所以干支位置次序能否配置適宜,是格局成敗的核心。
傷官用煞印者是指月令傷官為格,又見七煞、印綬為用的干支配置。所謂用煞與用印是因為月令傷官旺而多,又身弱者,必要依賴七煞生印,印再生身,同時印綬亦有制抑傷官的作用。傷官本能駕煞,而此處由于傷官太旺,有損日元之貴氣,需要用印制傷,傷官不再駕煞,而在七煞生印,印綬去傷,此用神顛倒之妙用,全在于格局的需要而變通。
有身旺而傷官用煞印者,用傷官以駕煞,煞因傷而有制,兩得其宜;或傷官與七煞相互不見,兩不相礙,用印綬以化煞,只要無財,便可成為貴格。
傷官用官,本為格局所忌,因傷官與官,互相克戰(zhàn),有傷官見官,為禍百端之說,傷官見官最難辨,官有可見不可見。他格不用,金水獨宜,然要財印為輔,不可傷官并透。因為金水傷官,金寒水冷,格局毫無生氣,必要用火調(diào)候暖局,方可煥發(fā)生機?;鹫?,為金之官煞,所以金水傷官非要見官不可。
傷官火土宜傷盡,金水傷官要見官;
木火見官官要旺,土金官去反成官;
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
1、以日主衰旺與命局取用,有可不可以見官之別,須就原局權(quán)衡;總的原則:
日主強,傷官有財,皆可見官;傷官無財,則不可見官:
日主弱,傷官有印,不忌見官,以其印能制傷,為有病有藥;
日主弱,傷官無印則不能見官,傷能損官,無印即無藥。
傷官見官,用法有五。
其一,以財化傷生官;其二,以印制傷護官;其三,制化并用,以生官護官;其四,以傷損官,以損官之有余;其五,用以調(diào)候,以助官星之威。
第二,以五行性質(zhì)與格局配合,有可見不可見之論。
五行傷官,惟火土傷官,土金傷官,忌見官星;
若金水傷官,水木傷官,木火傷官皆不忌官星。
因為火以水為官星,以土為傷官,水畏土克,土得水無益。
土以木為官星,以金為傷官,木畏金克,金得木無益。
所以火土傷官格,忌見官星。
金以水為傷官,以火為官星,水雖克火,若金寒水冷,不得火溫,難以濟物。況水得火,成既濟之功。
水以木為傷官,以土為官星,木雖克土,若水泛木浮,不得土止,難以存活。況木得土,成栽培之力。
木以火為傷官,以金為官星,火雖克金,若木繁火熄,不得金削脫,則難以通明。況金得火,成器物之象,所以金水木傷官格,不忌官星。
以官為用者,身旺要以財生官為輔,身弱要以印生身為輔,但亦要干支位置配合適宜。
用神不單獨使用,必須有輔助方好,如若孤官無輔,或者是官傷并透,互相傷害,則發(fā)福不大。
冬金用官者是指金生于冬令亥子月,干透丙丁官星,月令傷官則與別支相合而成化,月令傷官轉(zhuǎn)而為財,比傷官生財,更能得格局之秀氣,為命亦更為顯貴,尤為極秀極貴者。由于冬今天寒地凍,金寒水冷,金不生水,水不流通,陰濕之氣過重,格局氣勢偏于一方,格局雖清,但總屬清冷,仍為清苦之局,不能發(fā)越,亦不能顯貴。而見官者,庚全以丁為官星,辛金以丙火為官星,一見官星,必見丙丁,寒谷向陽,生機勃勃,必能顯其所用,如果四柱干支配置合理,定為富貴顯達之造。
有非金水而見官者,金水傷官喜見官,但還有不是金水傷官的格局,亦有喜見官者,是因為傷官化為財,傷官并不以傷官論,而是因傷官已經(jīng)轉(zhuǎn)化為財,而只以財旺生官論,再不以傷官見官看。這里的核心意思,是棄傷而用官,因為傷官與官星不和,用官則必須化傷為財,以財生官,方可為貴。凡這類格局,要比一般的傷官用官,更為秀而貴。比如金水傷官用官,官星的主要作用是為了調(diào)候,若用官星,如果干支位置次序不能合適,官星亦必受傷官之傷,而不如棄傷用官,傷官轉(zhuǎn)而化財,財再生官,官星有財生助,更為得力。
月令傷官,四柱見官煞并透者是指金水傷官,天干又透出丙丁而言。至于只要干透取清,金水得之亦貴者,則不竟然。如只取官星調(diào)和氣候者,則不忌見官煞并透,因為此時官煞只起驅(qū)寒暖局的作用,而整個格局而言,并沒有其他作用。但如果官星不僅有調(diào)候的作用,還有克制日主的作用,即純以官星為用,或純以七煞為用者,就不能官煞并透,必要干透取清,而且用官必以財印為輔,或成財生官格,或成官生印格;用煞則以傷官駕煞,或印綬化煞去傷,方可顯貴。如見官煞并透,則用神不清,反為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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