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小吳出生于山西,家境很普通,只有初中文化。作為00后,初中文化確實有些低。其實在中考失利后,父母是想讓她去讀一讀技校,最起碼能學點兒技術,不至于踏入社會的時候餓死。
可小吳年輕氣盛,她認定,考不進高中去別的學校沒一點兒用,對父母的話嗤之以鼻。在之后的幾年里,她就一直在親戚家的飯店里做服務員,成年后跟父母打了聲招呼,然后就進了廠子。像小吳這種情況,進廠子是絕大多數(shù)人的選擇。廠子里的活容易上手,但卻有個很現(xiàn)實的問題,想要高工資,那就要加班。短時間里,小吳沒覺得什么,直到她連續(xù)上了一個星期的夜班,這讓她徹底崩潰,也就萌生出換個門路賺錢的想法。“你長得挺好看,說話聲音也好聽,什么不當主播呢?”要說什么掙錢容易,主播行業(yè)當仁不讓,自從舍友跟小吳說了這句話后,她就將這件事放在了心上,經(jīng)過一番激烈的思想斗爭,她下定決心做主播。為此,小吳離職并在外面租了房子,給自己買了電腦,就當她以為可以輕松賺錢時,現(xiàn)實卻給了她狠狠一巴掌。平臺不缺女主播,她們比小吳漂亮,比小吳身材好,比小吳會說話,有的技術好會玩游戲,有的能搔首弄姿吸引男性的目光,相比而言,小吳太普通,鶴立雞群,她連只雞都算不上。
為了擺脫現(xiàn)狀,小吳開始模仿其她女主播的衣著,多次突破自己的下限。通過“不懈努力”,小吳終于有了自己的榜一大哥,37歲的老于。兩人相互加了微信,小吳幾乎是對老于有求必應,時不時給他一點兒小福利。2020年4月23日下午,小吳和老于見面,飯后便來到某電競酒店開房玩游戲。剛開始,一切都很正常,可玩著玩著,老于暴露了本性,他不顧小吳的反抗,采用拳打、扇耳光、掐脖頸、手捂口鼻等暴力方式,欲跟小吳發(fā)生關系,但由于小吳始終強烈反抗并呼救而沒有得逞。然而,事情到此才剛剛開始,老于見無法跟小吳發(fā)生關系,于是便向她索要2萬元,遭到小吳拒絕后,就將索要金額降至5000,并要求小吳通過支付寶借唄功能貸款5000元。
小吳為了爭取時間和脫身機會,先給老于轉賬3000元,并提出帶他到親戚家拿剩余的2000元。當天晚上10時40分許,兩人打車來到了小吳老家,小吳在村口下車,老于緊跟其后。在路過一處民宅時,小吳趁老于不注意,立刻跑到民宅前,一邊踹門,一邊大聲呼救,老于見狀只能逃跑。隨后,小吳報警。經(jīng)查,小吳耳朵、手臂、嘴唇內(nèi)側均有不同程度傷痕,屬于輕微傷。案發(fā)次日,老于被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調(diào)查期間,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案發(fā)后,老于的親屬代為賠償了小吳經(jīng)濟損失30000元,小吳出具諒解書對老于表示諒解。
老于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構成強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5000元,其行為構成搶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老于所犯的強奸罪,他已經(jīng)著手實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
所犯的搶劫罪,3000元屬于既遂,2000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搶劫該2000元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另外,老于獲得了小吳的諒解,且在庭審時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老于有期徒刑2年6個月;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8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二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一審判決后,老于不服,提起上訴,其上訴理由有二:
1、強奸行為應認定為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
2、上訴人沒有強行劫取他人財物的故意,也沒有實施相應的暴力、脅迫手段,不構成搶劫罪
二審法院重新審理查明:
對于強奸為犯罪中止:經(jīng)查,在案證據(jù)顯示,案發(fā)時老于強行用自己的身體壓著被害人,并使用言語進行威脅恐嚇,欲強行與被害人發(fā)生性關系,被害人連哭帶喊表示反抗,致使老于犯罪行為未得逞,該犯罪事實符合犯罪未遂的法律構成要件,因此對犯罪中止的上訴理由不予采納。
對于不構成搶劫罪:經(jīng)查,老于犯罪目的沒有得逞,便向被害人強行索要5000元,被害人基于心理恐懼,被迫微信轉賬3000元,老于為了繼續(xù)索要剩余2000元,與被害人一同乘車回家索取。途中怕暴露,中途逃跑。該行為符合搶劫罪的法律構成要件,因此對不構成搶劫的上訴理由不予采納。
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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