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年52歲的古拉木瑞特·漢斯帕(Guramrit Hanspal)是紐約長島的居民。1998年,他“購買”了位于東梅多(East Meadow)的一處面積為2081尺的房子。
但是,他卻只付了1個月的房屋貸款,之后他就利用7次破產和四次訴訟“免費”住在這棟房子里長達20年。
到目前為止,這種做法很有效:自從2000年漢斯帕被取消贖回權(foreclosed)以來,兩家不同的銀行和一家房地產公司已經擁有了這套三臥室、2.5浴室的房子。但漢斯帕依然住在里面。
漢斯帕并不是唯一一個利用了美國破產法的“自動居留”(automatic stay rules)規(guī)則的房主,該規(guī)則給予債務人暫時的暫緩所有的催收努力,騷擾和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利用美國破產法的“自動停留”規(guī)則的房主,該規(guī)則給予債務人暫時的暫緩所有的催收,打擾和法拍。
法庭記錄顯示,至少還有另外三人也在布魯克林聯(lián)邦法院(Brooklyn Federal Court)申請了破產,并贏得了“自動居留”權利,法庭記錄顯示,這一指控最終被駁回。
(賴在法拍屋的里原房主古拉木瑞特·漢斯帕(Guramrit Hanspal))
代表現(xiàn)有房屋產權擁有者Diamond Ridge Partners的律師喬丹·卡茲(Jordan Katz)biaoshi:"這確實是一群人,他們非常愿意利用法庭,濫用法庭,以延長他們的非法侵占."
卡茲表示,漢斯帕的訴訟歷史是“極其漫長和卑鄙”,他以前也見過有人住在法拍屋里,但是“沒有任何居住時間能和這房子相比?!?/span>
卡茲補充道:“他沒有合法占有那處房產。這讓人生氣?!?/span>
漢斯帕當年以7.375%的利率貸了23200的房屋貸款,住了這么多年而且不付房貸之后,他相當于攢下了44萬美元。
法庭記錄顯示,漢斯帕在1998年從華盛頓互惠銀行(Washingtong Mutual)獲得了這筆抵押貸款,在違約前只支付了一筆還款——1602.37美元,促使該銀行在一年后啟動了法拍。
根據(jù)法拍判決,到2000年5月,華盛頓互惠銀行成功對該房產“法拍”,漢斯帕被“永遠禁止”對該房產提出任何要求。
然而,漢斯帕從沒離開過這棟房子。他在2001年一月申請了第一次破產,之后,在2001年11月,又申請了一次。2002年內申請了兩次,2003年申請了一次。
如果破產申請不起作用,漢斯帕就會直接到州法院起訴,有時還會充當自己的律師。
與此同時,根據(jù)法庭文件,2004年,漢斯帕將房契轉讓給了他的朋友拉金德·帕爾(Rajender Pal),盡管他沒有這樣做的法律權利。2005年,帕爾以肯莫爾街的地址申請了破產,再次避免了被驅逐。
拿騷縣(Nassau County)法官伯頓·約瑟夫在2005年的一個法庭命令中寫道:“漢斯帕先生和帕爾先生顯然是利用法庭系統(tǒng)和破產程序當作一把擺脫合法債務的利劍,而不是一個盾牌,這是最令本法院感到不安的?!?/span>
到2008年,華盛頓互惠銀行破產,成為美國歷史上規(guī)模最大的破產銀行之一,其資產最終被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接管。
這家新銀行也無法趕走漢斯帕,多年來一直與他打官司,漢斯帕在拿騷最高法院對摩根大通提起了至少三起訴訟。雙方還在布魯克林聯(lián)邦法院(Brooklyn Federal Court)進行法律斗爭。
漢斯帕在法庭文件中稱,2010年,大通銀行在沒有房產所有權的情況下試圖驅逐他,這是“公然的欺詐”,并指控該行在之前的一次房產拍賣中扣押了“盈余”資金。
大通銀行猛烈抨擊漢斯帕用“毫無意義”的指控“堵塞了法庭的訴訟程序”。
到2018年5月,大通把這處房產賣給了Diamond Ridge,后者提供漢斯帕2萬美元,讓他離開。但是,漢斯帕沒有接受這個條件,而是在2019年和2020年再次申請破產。2019年,這棟房子的另一位所謂的主人鮑斯·查拉(Boss Chawla)申請了四次破產,另一位名叫約翰·史密斯的居民也申請了一次。
代表Diamond Ridge的律師卡茲說:“總有一個新住戶會在最后一刻突然出現(xiàn)?!薄八麄儚牟怀霈F(xiàn)在法庭上。”
至少有一位法官認為是時候讓漢斯帕離開了。
2019年12月,拿騷地區(qū)法院法官斯科特·費爾格里夫在住房法庭訴訟中寫道:“這個案件的歷史已經持續(xù)了大約20年,這必須結束。”
Diamond Ridge成員麥克斯·索德(Max Sold)表示,自購買該房產以來,該公司已花費了15萬美元的法律費用,并支付了5萬美元的地稅。他補充說,“截至撰寫本文時,(我們)仍未看到最終結果?!?/span>
卡茲指出,新冠病毒疫情大流行可能會讓漢斯帕再次獲得喘息的機會。他說,紐約住房法庭積壓的疫情期間的案件,讓他們無法繼續(xù)執(zhí)行驅逐行動。
漢斯帕沒有回復消息。一名在肯莫爾街(Kenmore Street)房子里給記者開門的女子稱自己是一名房客,她說漢斯帕不在家,這個房子前面的車道上至少停放著三輛沒有牌照的汽車。
這讓小編想起來之前我們說過的南加州河濱縣的一個房主賣房卻不肯搬走的新聞。跟這位“老賴”比起來,南加州這位只住了1年。
后續(xù)來了!買房后前房主賴著不走,經過15個月,南加夫婦終于可以搬進新家!
氣人!南加州夫婦花費畢生積蓄買房,賣家卻仗著政府命令賴著不走!警察也素手無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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