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對話弘一法師(12)
劉曉林
弘一法師:這些都微不足道!在編著佛典時提升了自我,使我的靈魂得到升華。我很欣慰,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情。
最初,我讀義凈大師譯的有部律,律學思想多宗有部。后來繼續(xù)披覽道宣律師、靈芝律師、澫益大師的著作,遂改奉四分律。到了1931年二月,居上虞向法界寺,即于佛前發(fā)專學南山律誓愿,并自誓受菩薩戒。
李叔同:您對于戒律的見解受明末澫益大師的影響很大。您認為近世傳戒的形式,常聚集數(shù)百人并以一月為期并非佛世的制度。主張受戒不須多日,主要的問題在和尚于受前受后應負教導的責任。
弘一法師:是的。澫益大師說過:“是故誘誨獎勸,宜在事先;研究討明,功須五夏(即五年學律)。而后代師匠多事美觀,遂以平日開導之法,混入登壇秉授之次。又受時雖似殷重,受后便謂畢功,顛倒差訛,莫此為甚!”
1933年五月初三日蕅益大師誕辰,我在泉州開元寺為諸學律者撰發(fā)愿文云:“愿發(fā)大菩提心,護持佛法。誓盡心力,宣揚七百余年湮沒不傳之南山律教,流布世間。冀正法再興,佛日重耀?!?/span>
李叔同:我覺的您的念佛思想與曇鸞大師、善導大師的體系很是接近。您對元魏曇驚的凈土理論也相當接受。
弘一法師:修凈土宗的人以往生極樂為第一標的,其他講經(jīng)、撰述、弘法之事都在其次。要圓滿成就這些事業(yè),必須早生極樂、見佛證果,回入娑婆才能完成。
李叔同:這是曇驚“往生論注”中五念門之一的“回向”的思想。
法師在出家后把以前的諸多才華都棄而不用了,但您在唯獨保留了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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