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非子是戰(zhàn)國時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子把“奉法”作為治亂興亡的關鍵。
《韓非子·有度》有一段話: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故有荊莊、齊桓則荊、齊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則燕、魏可以強。今皆亡國者,其群臣官吏皆務所以亂,而不務所以治也。其國亂弱矣,又皆釋國法而私其外,則是負薪而救火也,亂弱甚矣。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的意思是:國家不會永遠富強,亦不會長久貧弱。執(zhí)行法度的人堅決,國家就會富強;執(zhí)行法度的人軟弱,國家就會貧弱。
韓非子認為,各國皆有法度,關鍵是能否秉公執(zhí)法。他以荊莊王(楚莊王)、齊桓公、燕襄王、魏安(xī)王為例,說明君主若能堅決推行法治,國家就能強盛,“故有荊莊、齊桓則荊、齊可以霸,有燕襄、魏安則燕、魏可以強。”
他接著指出:“今皆亡國者,其群臣官吏皆務所以亂,而不務所以治也。其國亂弱矣,又皆釋國法而私其外,則是負薪而救火也,亂弱甚矣!”(注:亡:衰弱。務:從事。釋:丟掉。私其外:違反法度,營求私利)。
意思是,現(xiàn)在這些國家都已衰落,是由于他們的大臣官吏,都去做使國家亂而不是使國家治的事情。國家已經(jīng)衰落,又都舍棄國法而營求私利,如同負薪救火,國家就更衰落了。
“規(guī)章只不過是穹隆頂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誕生的風尚才最后構成那個穹隆頂上的不可動搖的拱心石”。
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nèi)心里。
“奉法者強”。作為立法、司法、執(zhí)法者,一定要在實踐中貫徹法治思維,做到知行合一、鐵面無私?!芭ψ屓嗣袢罕娫诿恳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人民群眾的法治信仰,就是建立在“守法者得利,違法者受罰”的司法、執(zhí)法過程中,建立在這種管用有效、已定必行的法制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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