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劑組成】麻黃18克,杏仁9克,炙甘草9克,石膏45—100克。
【用法】煎服法同麻黃湯方。
【方歌】麻杏石甘表里熱,汗出而喘癥奇特,無論誤下或誤汗,陽明里實熱未結(jié)。
【方解】麻黃配伍桂枝攻表邪而發(fā)汗,伍石膏清里熱,故反治療汗出。今于麻黃湯去桂枝,倍用麻黃,增量甘草而加石膏,故治汗出有熱、喘而急迫者。
【仲景原文解析】
《傷寒論》第63條:發(fā)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解析:無大熱,是說不似陽明病熱實于里的身大熱,但并非無熱之意。本條大意是說:發(fā)汗后表不解,依法宜桂枝湯汗以解表,但患者汗出而喘,身無大熱,雖然外邪未罷,但不可再用桂枝湯治療,則可用麻杏石甘湯治療。
按:這里所說的汗出,純屬里熱熏蒸所致,其特點是,汗出黏稠量多而臭味重,與桂枝湯證的自汗淡薄量少而臭味輕者有別。不過熱實于里當大熱,今無大熱則未至陽明內(nèi)結(jié)的熱實程度甚明。故此喘不是里實滿的承氣湯證,而是由于表熱郁閉和里熱壅滯而致的麻杏石甘湯證,故用本方兩解表里。
《傷寒論》第162條: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解析:太陽病,治應(yīng)汗解,誤用下法,熱陷于里而致表里并病,亦每見本方證,當然不可與桂枝湯而宜用本方。
【臨證思考】喘而汗出,身無大熱,為本方應(yīng)用的主證。氣管炎、肺炎、哮喘等常見本方證。但并非是這些病的特效藥,若適是病,即用是藥反而多誤。中醫(yī)治病在辨證、辨方證,用非其證,不但無益,而且有害。學(xué)者須識此,慎勿等閑視之。
【辨證要點】汗出而喘、口干、煩滿而不惡風(fēng)者。
【驗案】陳某,男,24歲,1965年3月25日初診。自昨日惡寒身疼,咳喘咽干,自服A.R.C2片后,汗出不惡寒,但仍身疼、咳喘、吐白痰、口干思飲,舌苔白,舌尖紅,脈滑數(shù)。證屬外寒里熱、肺氣不利,治以解表清里、宣肺降逆,與麻杏石甘湯加味:
麻黃18克,杏仁10克,炙甘草10克,生石膏45克,半夏12克。
結(jié)果:上藥服二劑,汗出及喘減。繼以桑杏湯加減,服六劑諸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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