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派遣合同 , 在得到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后,便使其前往用工單位提供勞動。勞務派遣的最大特點是勞動力雇傭與勞動力使用相分離,被派遣勞動者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和發(fā)生勞動關系,而是與勞務派遣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形成“有關系沒勞動,有勞動沒關系”的特殊形態(tài)。比如保安就通常都是由用工單位當地的保安公司派遣。應當是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動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2、針對目前勞務派遣中的不規(guī)范問題,《勞動合同法》有什么對策?
(l) 《勞動合同法》第60條第2款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 《勞動合同法》第 63 條規(guī)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 , 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3) 《勞動合同法》第 66 條規(guī)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3、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應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何種合同?有哪些特殊要求?
用工單位應當與勞務派遣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xù)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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