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隱瞞銷售收入。 以代銷為由對發(fā)出商品不入帳、延遲入帳;現(xiàn)金收入不入帳。主要產品帳面數與實際庫存不符。 2、收取價外費用未計收入或將價外費用記入收入帳戶未計提銷項稅金;對尚未收回貨款或向關聯(lián)企業(yè)銷售貨物,不記或延緩記入銷售收入;企業(yè)發(fā)生銷售折讓、銷售退回未取得購買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或未收回原發(fā)票聯(lián)和抵扣聯(lián);企業(yè)以“代購”業(yè)務名義銷售貨物,少記銷售收入;轉供水、電、汽等及銷售材料不記銷售收入的情況;混合銷售行為未繳納增值稅。 3、對非應稅項目領用材料未作進項稅轉出處理;對免稅產品的原材料購進及領用單獨核算,免稅產品所用材料的進項稅額未全額轉出;企業(yè)轉供物業(yè)、福利等部門材料,其進項稅金不作轉出。aotax.net 淘盡稅海精華,網遍財會政策! 4、采購環(huán)節(jié)未按規(guī)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貨款支付是否一致。 5、生產企業(yè)采取平銷手段返利給零售商,零售商取得返利收入不申報納稅,不沖減進項稅額。 6、為隱瞞銷售收入,故意不認證已取得的進項票,不抵扣進項稅額,人為調節(jié)稅負水平。 【案例分析】S公司成立于2005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汽車銷售業(yè)務,從三萬元左右的經濟車型到價值上百萬元的高端車型均有銷售。2007年至2008年實現(xiàn)主營業(yè)務收入2.6億元,繳納增值稅91萬元,增值稅稅負0.35%。該公司的企業(yè)所得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該公司采用以下違法手段: 一是分解汽車銷售收入,將未開發(fā)票的銷售收入存入個人銀行賬戶,在賬簿上不列收入,少繳增值稅82.45萬元。 檢查組對S公司在3家銀行開設的6個銀行賬戶以及公司銷售經理、出納、導購員、客戶代表等7名員工的15個個人銀行賬戶進行查詢,將查詢獲得的資金信息與賬面銷售數據、車購所異常信息比對,發(fā)現(xiàn)17個賬戶存在資金疑點,其中,銷售經理、出納2人的9個儲蓄存款賬戶存在公款私存的現(xiàn)象,2007年轉入公司銷售入165萬元。 中cntaotax.net 淘盡稅海精華,網遍財會政策! 二是收取汽車生產商返利款60萬元,在賬簿上不列收入,少繳增值稅8.72萬元。 迫于檢查壓力,S公司提供了2007年的購銷協(xié)議,結合前期對個人銀行賬戶的查詢,最終核實S公司收取生產廠家返利款,并將返利款存入個人銀行賬戶的違法事實。該公司共取得返利收入60萬元,未入賬核算、亦未申報納稅 三是違規(guī)使用外地機動車銷售發(fā)票,隱瞞銷售收入109.4萬元,少繳增值稅18.6萬元。 將車管所數據與S公司銷售臺賬數據進行比對。車管所一組數據信息顯示,某部門2007年6月購買越野車兩輛,價稅合計128萬元,機動車銷售發(fā)票所屬地域為廣東省,但加蓋S公司印章。經對企業(yè)相關人員進行詢問并發(fā)函調查,證實S公司通過他人取得兩份機動車銷售發(fā)票,車輛銷售收入未入賬。 7、虛開農副產品收購發(fā)票抵扣稅款。(投入產出方法,檢查評估收購農副產品數量、種類與其產成品(銷售)是否對應); 8、購進非農副產品、向非農業(yè)生產者收購農產品或盜用農業(yè)生產者的身份開具農副產品收購發(fā)票;虛抬收購價格、虛假增大收購數量; 9、“以物易物”、“以物抵債”行為,未按規(guī)定正確核算銷項稅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結算關系不真實,虛開或代開專用發(fā)票; 10、從事非應稅業(yè)務而抵扣進項稅額;取得不符合規(guī)定和抵扣要求的抵扣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多計進項稅額、少作進項稅額轉出;非正常損失計算了進項稅額;擴大進項稅額的抵扣范圍; 中網cntaotax.net 淘盡稅海精華,網遍財會政策! 【案例分析】(某貿易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團伙案)2007年10月17日,某市國稅局金稅綜合管理崗工作人員在跟蹤防偽稅控企業(yè)報稅情況過程中,發(fā)現(xiàn)該市某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納稅申報情況異常:一是在《商貿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情況簡易評估系統(tǒng)》中,異常排名居前,即該公司當月申報的抵扣聯(lián)全部為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且金額較大,申報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7份,抵扣稅款208萬元;二是該公司長期零申報,而2007年9月份突然開具139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且每份發(fā)票金額都達到了最高開票限額;三是該公司于2007年8月,變更了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員立即將上述異常情況向相關領導做了匯報,并決定對該企業(yè)進行深入檢查。 該公司系有限責任制商業(yè)企業(yè),于2004年5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為武某,主要經營鈦粗礦、礦產品、生鐵、鋼材、建筑材料、橡膠制品、日用百貨、農產品、食品等銷售業(yè)務。 該公司2007年9月申報銷售收入1351.97萬元,銷項稅額215.16萬元,進項稅額207.58萬元,上期留抵6.29萬元,已申報繳納增值稅1.28萬元,無期末留抵稅額。截止2007年8月,結余增值稅專用發(fā)票39份,2007年8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共領購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50份。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49份,受票企業(yè)43戶,涉及北京、上海、江蘇、浙江、湖南、廣東等21個省市區(qū),涉及金額1351.97萬元,銷項稅額215.16萬元。 違法事實和作案手段 該公司2007年9月,利用7份虛假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稅款208萬元;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49份,金額1451.78萬元,稅額232.13萬元。該公司2007年9月,利用7份虛假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稅款208萬元;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49份,金額1451.78萬元,稅額232.13萬元。 檢查具體方法 1、摸底調查,發(fā)現(xiàn)涉稅疑點 經檢查人員對該公司初步調查,發(fā)現(xiàn)以下疑點:一是稅務登記資料注明的納稅人地址虛假;二是稅務登記資料注明的電話號碼為空號;三是購票經辦人均不同,該公司2007年8月23日至10月19日合計購票3次,每次購票人都不同;四是該公司的納稅申報、發(fā)票驗舊等稅務事宜均委托代理公司負責,代理人從未見過,也未聯(lián)系過該公司法定代表人。 中國淘稅網cntaotax.net 淘盡稅海精華,網遍財會政策! 2.深入外調,確定虛假海關專用繳款書 檢查人員于2007年10月18日赴廣州進行外調。調查結果為:該公司申報抵扣的5份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均無入庫信息。 2007年10月19日,檢查人員分別前往天津、廈門兩地對另外兩份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進行外調。當地國稅部門通過系統(tǒng)內部網迅速查明兩份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均無入庫信息。當地海關工作人員調出存檔資料進行核對,進一步證實,該兩份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系假票。2007年10月22日,外調人員從廣州黃埔老港海關取得了5份假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有關證據資料,至此,證明了該公司所申報抵扣的7份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均為假票。 專案組立刻實施檢查,當場抓獲陳某(經查實,其真名為黨某)。經檢查發(fā)現(xiàn),該國際廣場住所實際為開票窩點。專案組現(xiàn)場查獲稅控IC卡1張、公章16枚、增值稅專用發(fā)票28份、開票主機1臺、手提電腦1臺、各式身份證16張、護照1本、銀行卡11張、存折4本以及假汽車號牌1套等大量相關物品,經詢問黨某了解到其幕后負責人為張某,常駐深圳,按張某指示多次攜帶開票主機及發(fā)票前往深圳開票,并在開票點發(fā)現(xiàn)張某有多臺開票主機在開票。其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49份,涉及北京、上海、江蘇、浙江、湖南、廣東等21個省市區(qū),接受虛開企業(yè)43戶。 某公司2008年曾對下屬各倉庫庫存的商品,進行了盤點清查,對盤盈和盤虧的包裝物和煙葉,由于財務人員在涉稅問題上處理不當,留下了隱患。2009年,被稅務機關檢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盤虧包裝物和煙葉,少轉出增值稅進項稅88510.80元,要求該單位補繳稅款88510.80元,并給予1倍的罰款。 2009年9月,稅務機關在對該公司的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該公司存在兩筆異常的會計憑證: 第一筆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10450.64 貸:包裝物——公司(各站)210450.64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35776.61 經進一步核對有關資料,真實情況是:實際盤虧“新袋片”544837.39元,實際盤盈鐵絲、鋼帶、雨布和繩索是334386.75元。至于賬面上記載的包裝物盤虧金額210450.64元,是以實際盤虧的金額減去實際盤盈的金額后的余額 。 第二筆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煙葉36959.11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36959.11 稅務人員對記賬憑證后所附報表上的14筆業(yè)務,逐一進行認真的核查,結果發(fā)現(xiàn):該公司下屬的9個卷煙站,實際盤盈“外貿煙”和“原煙”共計248871.40元;另外,該公司下屬的5個卷煙站,實際盤虧“機烤煙”是211912.29元。至于賬面上記載的煙葉盤盈金額36959.11元,是以實際盤盈的金額減去實際盤虧的金額后的余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