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父母(我父母生育了我們兄妹兩人)花了一輩子的積蓄,給我哥置辦了婚房。房產證寫的是我哥的名字。現在我哥不幸去世了,我嫂子做我父母的工作,希望我父母放棄房子的繼承權,直接由我嫂子和我侄子(侄子還在讀小學)繼承。請問我父母是否要放棄繼承權?
答:建議你父母保留繼承權。但是否采納該建議,需要你父母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確定。
1、從法律上來講,你父母是你哥的法定繼承人;從客觀事實來說,房子其實就是你父母積蓄的轉化。你父母保留繼承權,其實就是要回部分屬于自己的財產。這于法于情都無可厚非。簡言之,放棄繼承是情分,不放棄繼承是本分。
2、如果你父母選擇放棄繼承權,房產就會由你嫂子和你侄子繼承。將來該房子的處分事宜,在法律上而言,你父母是無權干預的。但是你父母保留繼承權,成為房產共有人,則任何一位共有人都無權單獨處分房產。
3、如果你父母還指望這套房子養(yǎng)老,那更要保留房子的繼承權。因為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一輩子的積蓄所在,如果放棄了繼承權,將來一旦你嫂子改嫁(可能性估計很大),或是不同意你父母居住等情形出現,你父母很有可能老無所居。
4、如果顧及你嫂子的感受,可以由你父母設立遺囑,指定你父母的房產份額,歸你嫂子或你侄子共同繼承或單獨繼承,最大限度的消除你嫂子的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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