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輕漂亮的女出租司機,撿到一部價值18000元的新手機,是一名喝醉了的男乘客落下的,這名男乘客是個小公司的老總,當晚應酬j時酒喝多了。
隔天,這名小老總酒醒發(fā)現(xiàn)手機丟了,于是趕緊撥通了自己的手機號,接聽的是那位漂亮女司機,小老總要求女司機把手機送還給他。
漂亮的女司機答應了,但她希望小老總能給自己一點辛苦費,畢竟自己從大老遠開車過去小老總所說的地點,費時間又費油的,而且自己是靠跑車討生活的。
沒想到小老總卻拒絕了女司機的要求,說女司機在車上撿到自己的手機,給自己送過來是應該的。
漂亮女司機聽他這么說,頓時來了氣,一氣之下,就把自己撿到的手機扔掉了。
而這位小老總知道后,也是非常的生氣,于是一紙訴狀把漂亮女司機告上法庭,要求女司機賠償他18000塊錢。
法庭上,小老總說自己的訴求很合理;漂亮女司機卻說小老總是無理取鬧,她說:“我好心撿了手機,來回要跑那么遠的路送還給你,費時又費油,要點辛苦費不是很應該嗎?再說了,這手機是我撿的,又不是我偷的,那我把它扔了,當沒有撿到不行嗎?”
這是羅翔老師,在法學課上分享的一個案例,羅老師問同學們:“你們覺得誰有理?”
朋友們,你們覺得呢?誰有理?
一部分同學說: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撿了東西就應該還,小老總有理。
一部分同學說:小老總做得不地道,畢竟手機是他自己喝醉弄丟的,女司機可以不給他送,人家答應給他送了,要點辛苦費也應該,他自己小氣不給,還把女司機告上了,這人也太沒道德了。
還有一部分同學表示很疑惑:如果撿到手機再扔掉屬于犯法,那么遇到有老人摔倒了,是不是把老人扶起來以后,還得送到醫(yī)院才行呢?如果不送,是不是就跟扔手機一樣違法了呢?
同學們開始嘰嘰喳喳地吵、論起來。
羅翔老師說:法庭判下來的結(jié)果是:小老總有理,漂亮女司機需要賠付小老總18000元。
同學們聽到這個判決,大多數(shù)都很疑惑,羅翔老師給同學們解釋說:
民法典314條規(guī)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quán)利人。
民法典316條規(guī)定,拾得人還要妥善保管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認民事責任。
用大白話來說:就是在你撿到別人的東西后,不但有義務要歸還,還有義務要保管好,如果你故意給丟掉或弄壞,那就得要賠償。
當然,女司機想要一些辛苦費,也是受到法律支持的。在上面這個案件里,小老總雖然拒絕了給女司機辛苦費,但女司機不應該把手機扔掉,而是應該在把手機還給小老總后,如果他還是拒絕支付辛苦費,女司機可以去法 院起 訴,要求小老總支付她這部分費用的。
在這個案子里,女司機是吃了不懂法的虧,由此可見,生活中懂點法律,是有多么的重要。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