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氣與陽氣的合稱,事物普遍存在的相互對立的兩種屬性,陰陽相反相成是事物發(fā)生、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和根源。
陰陽
陰氣與陽氣的合稱,事物普遍存在的相互對立的兩種屬性,陰陽相反相成是事物發(fā)生、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和根源。
陰陽的概念,源自古代中國人民的自然觀。古人觀察到自然界中各種對立又相聯(lián)的大自然現(xiàn)象,如天地、日月、晝夜、寒暑、男女、上下等,以哲學的思想方式,歸納出“陰陽”的概念。早至春秋時代的易傳以及老子的道德經都有提到陰陽。陰陽理論已經滲透到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方方面面,包括宗教,哲學,歷法,中醫(yī),書法,建筑堪輿,占卜等。陰陽是"對立統(tǒng)一或矛盾關系"的一種劃分或細分,兩者是種屬關系。陰陽五行國學之本,看似簡單,卻知者甚少,知而能守其道者更是少之又少。
基本概念
古代哲學概念。古代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家把矛盾運動中的萬事萬物概括為“陰”、“陽”兩個對立的范疇,并以雙方變化的原理來說明物質世界的運動,變化。
陰陽,代表一切事物的最基本對立面
陰 為寒,為暗,為聚,為實體化
陽 為熱,為光,為化,為氣化
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沖氣以為和(像無形的氣分隔了陰陽,使其各居其位。)。
陰陽的位置是不斷變化,周而復始的。我們所能看見的事物為陰內陽外(這就是聚合生成陽居于上的正物質),反之則為反物質(類似黑洞),所有的事物都要符合陰陽的規(guī)律和結構,就像人出生(是聚合),然后死亡(消散),這就是陰陽的規(guī)律,而人體內陰陽失衡或陰陽所在的位置不對人就會生病。
這些就是陰陽真正的含意,也是據(jù)此所畫出的太極圖的根本意思所在。國學(醫(yī)、天文、地理、數(shù)術、哲學乃至各家經典)無不以此為基礎,并深刻影響了國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五行和太極參照相應詞條)
陰陽學說
戰(zhàn)國時的陰陽學是諸子百家的重要一支,陰陽是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對范疇。陰陽的最初涵義是很樸素的,表示陽光的向背,向日為陽,背日為陰,后來引申為氣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內外,運動狀態(tài)的躁動和寧靜等。中國古代的哲學家們進而體會到自然界中的一切現(xiàn)象都存在著相互對立而又相互作用的關系,就用陰陽這個概念來解釋自然界兩種對立和相互消長的物質勢力,并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進而認為陰陽的對立和消長是宇宙的基本規(guī)律。
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包括著陰和陽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而對立的雙方又是相互統(tǒng)一的。陰陽的對立統(tǒng)一運動,是自然界一切事物發(fā)生、發(fā)展、變化及消亡的根本原因。正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所以說,陰陽的矛盾對立統(tǒng)一運動規(guī)律是自然界一切事物運動變化固有的規(guī)律,世界本身就是陰陽二氣對立統(tǒng)一運動的結果。
陰陽五行學說,是中國古代樸素辯證法思想,世界是在陰陽二氣作用的推動下孳生、發(fā)展和變化;并認為木、火、土、金、水五行是其基本的變化關系。五行相互資生、相互制約,處于不斷的運動變化之中。這種學說對后來古代哲學有著深遠的影響,如古代的天文學、氣象學、化學、算學、音樂和醫(yī)學,都是在陰陽五行學說的協(xié)助下發(fā)展起來的。
我國古代醫(yī)學家,在長期醫(yī)療實踐的基礎上,將陰陽五行學說廣泛地運用于醫(yī)學領域,用以說明人類生命起源,生理現(xiàn)象,病理變化,指導著臨床的診斷和防治,成為中醫(yī)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中醫(yī)學理論體系的形成和發(fā)展,起著極為深刻的影響。
陰和陽,既可以表示相互對立的事物,又可用來分析一個事物內部所存在著的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一般來說,凡是劇烈運動著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都屬于陽;相對靜止著的、內守的、下降的、寒冷、晦暗的,都屬于陰。以天地而言,天氣輕清為陽,地氣重濁為陰;以水火而言,水性寒而潤下屬陰,火性熱而炎上屬陽。
任何事物均可以陰陽的屬性來劃分,但必須是針對相互關聯(lián)的一對事物,或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這種劃分才有實際意義。如果被分析的兩個事物互不關聯(lián),或不是統(tǒng)一體的兩個對立方面,就不能用陰陽來區(qū)分其相對屬性及其相互關系。
事物的陰陽屬性,并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這種相對性,一方面表現(xiàn)為在一定的條件下,陰和陽之間可以發(fā)生相互轉化,即陰可以轉化為陽,陽也可以轉化為陰。另一方面,體現(xiàn)于事物的無限可分性。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陰陽對立、陰陽互根、陰陽消長和陰陽轉化四個方面。
在中醫(yī)學理論體系中,處處體現(xiàn)著陰陽學說的思想。陰陽學說被用以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生理功能及病理變化,并用于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詳細解釋
陰,古作“侌”,或加表示虛擬實體的“阜”作“陰”;陽,古作“昜”,或加表示虛擬實體的“阜”作“陽”。“侌”字從今從云,意為“正在旋轉團聚的霧氣”。“昜”意為“發(fā)散氣體”。可見古人是從物質世界的本質——“氣體”和氣體的“運動”這兩個角度定義“陰陽”的。古人不稱“陽陰”而稱“陰陽”,這與古人的世界起源邏輯有關。其世界創(chuàng)生次序是:無極生太極→太極生兩儀(兩儀即天地)……。
“無極”即“混沌”,“混沌”即散漫飄蕩的水汽。“太極”即圓心,而圓心的出現(xiàn)是和圓周運動的發(fā)生同時刻的。圓周運動的主體就是散漫的水汽。散漫的水汽慢慢旋轉起來后,逐漸形成為一根中空的云霧氣柱,云霧氣柱的進一步加速旋轉,就在上下兩端產生離心力,離心力使得云霧中的輕揚物質上升而形成“天”,濁重物質下降而形成“地”。“天”和“地”就組成了“世界”。由此創(chuàng)生過程可知,世界的前身是“混沌”,世界誕生于“云霧水汽的旋轉”即“混沌的有序化運動”,而有了天地才有陰陽之分(沒有了世界,就等于回到世界的前狀態(tài)——“混沌”)。所以“陰”在“陽”前。
陰,《說文解字》曰:“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說文系傳》曰:“山北水南,日所不及”。案:這是從天地這一宏觀角度論陰陽。天地是古人類所知的最大的陰陽實體。從最大的陰陽實體論陰陽性質,有大陰陽囊括所有小陰陽的意思,也算高明之舉。但說不清楚何以陰在陽前,固定地稱“陰陽”,而非“陽陰”。難道是先有地后有天?這說不通。只有從天地的起源角度,才能說清楚何以陰在陽前。
陽,《說文解字》曰:“高明也。”《說文解字義證》:“高明也,對陰言也。”案:高者,天也;明者,日也。這還是從天地這一宏觀角度論陰陽。
《道德經》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案:這是從宇宙起源角度談到了陰陽,但不是對“陰陽”一詞本身進行定義或解說。道者,導也。導者,向也。當混沌水汽從無序運動轉向有序運動,就等于車輛上了正道,開始向目的地前進了。這種在正道上的有序運動導致了太極的誕生。太極就是“一”,它誕生于混沌從無序運動轉向有序運動的那一時刻。太極一誕生,隨后而來的就是天地的出現(xiàn)。天地就是“二”。天氣下降、地氣蒸騰,二氣相合,其結果就是人的誕生。人就是“三”。“三”也包含萬物生靈,人是萬物生靈中最靈者,是它們的總代表。隨后世界萬物在陰陽交互作用中世代交替,保持種群和數(shù)量的平衡。“負陰而抱陽”表示出了“陰”為“陽”的基礎或前提的意思。
文獻中的陰陽,有以下具體的指稱:
1.指山丘的北面和南面。
《詩·大雅·公劉》:“相其陰陽,觀其流泉。”宋葉適《醉樂亭記》:“永嘉多大山,在州西者獨細而秀,十數(shù)步內輒自為拱揖,高不孤聳,下亦凝止,陰陽附從,向背以情。”
2.特指北河星以北和南河星以南。
《史記·天官書》:“行南北河,以陰陽言,旱水兵喪。”張守節(jié)正義:“南河三星,北河三星,若月行北河以陰,則水、兵;南河以陽,則旱、喪也。”
3.古代指宇宙間貫通物質和人事的兩大對立面。指天地間化生萬物的二氣。
《易·系辭上》:“陰陽不測之謂神。”《新唐書·宦者傳上·魚朝恩》:“陰陽不和,五谷踴貴。”《紅樓夢》第三一回:“天地間都賦陰陽二氣所生。”
4.天地。
《禮記·郊特牲》:“樂由陽來者也,禮由陰作者,陰陽和而萬物得。”孔穎達疏:“和,猶合也,得謂各得其所也,若禮樂由于天地,天地與之和合則萬物得其所也。”孫希旦集解:“樂由天作,故屬乎陽;禮由地制,故屬乎陰,陰陽和則萬物得,禮樂和則萬事順。”唐玄宗《春晚宴兩相學士探得風字》:“陰陽調歷象,禮樂報玄穹。”宋范成大《民病春疫作詩憫之》:“陰陽何者強作孽,天地豈其真不仁?”清李漁《蜃中樓·獻壽》:“黑漫漫云起陰陽混,亂紛紛魃走魍魎遁。”
5.日月。
唐杜甫《閣夜》詩:“歲暮陰陽催短景,天涯霜雪霽寒宵。”宋蘇轍《冬至日》詩:“陰陽升降自相催,齒發(fā)誰教老不回?”
6.晝夜。
《禮記·祭義》:“日出于東,月生于西,陰陽長短,終始相巡。”孔穎達疏:“陰謂夜也,陽謂晝也。夏則陽長而陰短,冬則陽短而陰長,是陰陽長短。”《國語·周語上》:“陰陽分布,震雷出滯。”韋昭注:“陰陽分布,日夜同也。滯,蟄蟲也。明堂《月令》曰:‘日夜分,雷乃發(fā)聲。’”漢揚雄《太玄·攡》:“一晝一夜,陰陽分索。夜道極陰,晝道極陽。”
7.寒暑。
《楚辭·九辯》:“四時遞來而卒歲兮,陰陽不可與儷偕。”王逸注:“寒往暑來,難追逐也。”唐柳宗元《天說》:“寒而暑者,世謂之陰陽。”
8.春夏和秋冬。
《文選·古詩<驅車上東門>》:“浩浩陰陽移,年命如朝露。”李善注:“《神農本草》曰:‘春夏為陽,秋冬為陰。’”
9.雷電與雨雪。
《谷梁傳·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震,雷也;電,霆也。庚辰,大雨雪,志疏數(shù)也。八日之間,再有大變,陰陽錯行,故謹而日之也。”范寧注:“劉向云:雷未可以出,電未可以見,雷電既以出見,則雪不當復降。皆失節(jié)也。雷電,陽也;雨雪,陰也。雷出非其時者,是陽不能閉陰,陰氣縱逸而將為害也。”
10.君臣。
《楚辭·九章·涉江》:“陰陽易位,時不當兮。”王逸注:“陰,臣也。陽,君也。”洪興祖補注:“陰陽易位,言君弱而臣強也。”
11.夫婦。
《禮記·郊特牲》:“玄冕齊戒,鬼神陰陽也。”孔穎達疏:“‘鬼神陰陽也’者,陰陽謂夫婦也。著祭服而齊戒親迎,是敬此夫婦之道如事鬼神,故云‘鬼神陰陽也’。”
12.男女。
宋高承《事物紀原·天地生植·陰陽》:“《春秋內事》曰:‘伏羲氏定天地,分陰陽。’”明歸有光《貞女論》:“陰陽配偶,天地之大義也。” 明程羽文《鴛鴦牒》:“不知世人陰陽之契,有繾綣司總統(tǒng),其長官號氤氳大使,冥數(shù)當合者,須鴛鴦牒下乃成。”
13.指男女之生殖器。
《明律·斗毆》:“若斷人舌及毀敗人陰陽者并杖一百,流三千里,仍將犯人財產一半斷付被傷篤疾之人養(yǎng)贍。”
14.律呂。
《周禮·春官·大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陽聲:黃鐘、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陰聲:大呂、應鐘、南呂、函鐘、小呂、夾鐘。”按陽為律,陰為呂。漢賈誼《新書·六術》:“聲音之道以六為首,以陰陽之節(jié)為度……是以聲音之器十二鐘,鐘當一月,其六鐘陰聲,六鐘陽聲。”
15.奇偶。
漢班固《白虎通·嫁娶》:“七歲之陽也,八歲之陰也,七八十五,陰陽之數(shù)備。”
16.動靜。
《大戴禮記·文王官人》:“考其陰陽,以觀其誠。”盧辯注:“陰主靜,陽主動,考其陰陽者,察其動靜也。”
17.開合。
《后漢書·班固傳上》:“張千門而立萬戶,順陰陽以開闔。”李賢注:“《前書》曰,建章宮度為千門萬戶。合謂之陰,開謂之陽?!兑住吩唬?span lang="EN-US">‘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干。’”
18.依違向背。
《東周列國志》第七二回:“鄭陰陽晉楚之間,其心不定,非一日矣。”《明史·忠義傳五·魯世仁》:“ 洛陽則際遇,汝寧則沉萬登,南陽則劉洪起兄弟,各擁眾數(shù)萬,而諸小寨悉歸之?;蚋劫\,或受朝命,陰陽觀望。”
19.人間和陰間。
唐唐晅妻張氏《答夫詩》之一:“陰陽徒自隔,聚散兩難心。”題解:“ 晉昌唐晅,娶姑女張氏,頗有令德。開元十八年,晅入洛,妻卒于衛(wèi)南莊。后數(shù)歲,得歸,追感陳跡,賦詩悲吟,忽見張氏前來……晅以詩贈張氏,氏亦裂帶題詩以答。”
20.死生,生殺。
《楚辭·九歌·大司命》:“乘清氣兮御陰陽。”王逸注:“陰主殺,陽主生。言司命常乘天清明之氣,御持萬民死生之命也。”
21.古代指有關日、月等天體運轉規(guī)律的學問。
《后漢書·張衡傳》:“衡善機巧,尤致思于天文、陰陽、歷筭。”唐韓愈《襄陽盧丞墓志銘》:“陰陽星歷,近世儒莫學。”
22.指負責研究日、月等天體運轉規(guī)律學問的人。
唐韓愈《順宗實錄一》:“景午,罷翰林、陰陽、星卜、醫(yī)相、覆碁諸待詔三十二人。”
23.指星相、占卜、相宅、相墓的方術。
趙樹理《小二黑結婚》一:“二諸葛原來叫劉修德,當年作過生意,抬腳動手都要論一論陰陽八卦,看一看黃道黑道。”
24.指擅長星相、占卜、相宅、相墓方術的人。
《西游記》第二三回:“卻只是倉卒間,不曾請得個陰陽,拜堂撒帳。”《儒林外史》第四回:“次日,請將陰陽徐先生來寫了七單。”康濯《春種秋收·三面寶鏡》:“﹝王老殿﹞早年間當過看地脈說風水的陰陽先生,人們也管他叫‘陰陽’。”
25.指男女交合。
《太平御覽》卷三六○引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錄》:“譙郡胡馥之,娶婦李氏,十馀年無子,而婦卒??迲Q,云:‘竟無遺體,遂喪,此酷何深!’婦忽起坐曰:‘感君痛悼,我不即朽,君可瞑后見就,依平生時陰陽,當為君生一男。’語畢還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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