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沈瑋青)中國玻纖昨日發(fā)布公告稱,因歐盟委員會初步裁定來自中國的有關玻璃纖維產品存有傾銷事實,將對該公司旗下子公司巨石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涉案產品征收43.6%的臨時反傾銷稅。
公告表示,歐盟于去年12月對來自于中國的玻璃纖維產品發(fā)起反傾銷調查,并于近期公布了初裁結果。反傾銷稅稅款由當地進口商承擔。據了解,中國玻纖2009年向歐盟出口的玻璃纖維產品銷售金額約為4058萬美元,約占該公司全年營業(yè)收入的8.7%。該公司預計出口歐盟市場的產品在近期會略有下降。
分析師認為,歐盟市場玻纖自給率嚴重不足,未來還是要依靠從中國進口,因此此次反傾銷裁定對中國玻璃纖維出口影響不大。
此外,記者從商務部公平貿易局網站上了解到,今年截至目前,歐盟共對我國發(fā)起六項反傾銷調查。
今年歐盟對我國產品進行的反傾銷調查(截至7月底)
被征收反傾
銷稅產品名稱 裁定日期
鋁合金輪轂 9.14
集裝箱檢測設備
大型掃描儀 6.16
鉬絲 6.16
玻璃纖維 9.16初裁
聚酯高強力紗 6.2初裁
葡萄糖酸鈉 5.4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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