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jié)有:
1、未成年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滿七十五歲的人過失犯罪。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防衛(wèi)過當。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避險過當。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脅從犯。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jié)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事案件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的酌定情節(jié)有:
1、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2、坦白。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3、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6、聾啞人或盲人。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7、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8、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9、教唆未遂。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0、當庭自愿認罪。對于當庭自愿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輕處罰,依法認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11、退贓、退賠。對于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輕處罰。
12、積極賠償受害人。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等情況,可以減輕處罰。
13、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屬諒解。對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屬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罪行輕重、諒解的原因以及認罪悔罪的程度等情況,可以減輕處罰。
14、行賄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5、故意傷害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fā)的;(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fā)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fā)犯罪負有責任的;(3)犯罪后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16、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1)受雇運輸毒品的;(2)毒品含量明顯偏低的;(3)存在數量引誘情形的。
17、非法拘禁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為索取合法債務、爭取合法權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減輕處罰。
18、盜竊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盜竊近親屬財物的,可以減輕處罰。不作犯罪處理的除外。
19、妨害公務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因執(zhí)行公務行為不規(guī)范而導致妨害公務犯罪的,可以減輕處罰。
20、其他影響量刑的情節(jié):對于初犯、偶犯,可以根據具體案情從輕、減輕處罰。
另外,被告人實施犯罪的動機、手段、悔罪態(tài)度、社會危害性、一貫表現等因素也會影響到量刑,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從輕、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