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年間,在山西太原府的城郊有一個村莊,這里有一戶人家姓鄭。本來這個鄭家,人口很多,但是一場疾病讓大多數(shù)人死去。是什么病呢?這種病可能很多人都聽說過,就是天花。也不知道是誰把天花帶進了村里,反正這個村大多數(shù)人都被傳染。鄭家當(dāng)時有百多號人,都因為感染天花而死,只有婆婆和媳婦兒幸存。這倆寡婦相依為命,連維持生計都很困難。
有句話不知流傳了多少年,就是“寡婦門前是非多”,此話能夠長久流傳,顯然有其深刻的道理。婆婆名叫杜氏,大約40歲左右,真可謂“徐娘半老,風(fēng)韻猶存”。媳婦兒名叫陳氏,年方十九,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紀(jì)。這么兩位大美人,對村里光棍們有著致命的吸引力。既然有光棍惦記著,那么得手也是早晚的事情。但讓人沒想到的是,光棍還沒有介入,婆媳之間卻引起了大戰(zhàn)。
婆婆是長輩,她對媳婦兒陳氏的態(tài)度似乎不好,時常打罵于她。清朝的法律,有很多都是沿用明朝條款。如果晚輩違背長輩的教育,或者是贍養(yǎng)不周到,晚輩都要被打100大板。如果晚輩不聽從教育,被長輩打死,長輩就會被打100大板。如果晚輩沒有過錯,長輩故意將其殺害,承擔(dān)的罪責(zé)是打60大板,發(fā)配一年。從這些法律條款來看,給予了長輩很大的權(quán)力。
我們換個角度再來看一下,如果是晚輩將長輩致死,不管是什么原因,通通都要判處死刑。所以,在明朝和清朝的時候,朝廷對于輩分綱常十分重視,這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婆婆杜氏對媳婦陳氏進行打罵,如果傳出去,全國上下都會幫杜氏說話,因為長輩教育晚輩是天經(jīng)地義。不管長輩的話是否正確,晚輩都只能聽著,不能反抗。
陳氏對于這條規(guī)定也有所了解,所以她對婆婆杜氏的行為逆來順受,想以此改變她對自己的看法??墒瞧牌哦攀先匀恍膽巡粷M,還將陳氏告到了府衙。她告陳氏什么呢?杜氏指控陳氏和光棍們私通,她的行為大張旗鼓、毫不避諱。請求知府嚴(yán)懲陳氏,并讓官府把她給賣了,將賣來的銀子給杜氏養(yǎng)老。
那時候的法律,很偏袒長輩。長輩控告晚輩,就算所告不實,法律也不會進行任何處罰。這就是說,就算婆婆杜氏說的都是假的,官府也會把她無罪釋放。如果晚輩狀告長輩,即便屬實,也要杖責(zé)100,發(fā)配三年。只要有一點點誣告,那么什么都不用說了,通通絞刑。怎么樣?是不是很不公平?
由于法律的因素,陳氏對于杜氏地指控, 并沒有作出任何反駁。公堂之上,她聽到杜氏對知府說:“大人,我兒子染病去世,媳婦陳氏不謹(jǐn)守三從四德,毫無羞恥之心,經(jīng)常和光棍們私通,實屬辱沒門楣、家門不幸。請大人將她嚴(yán)懲?!?/p>
杜氏說完之后,知府就問道:“你說你媳婦兒陳氏和人私通,有證據(jù)嗎?他和誰私通?”杜氏回答道:“和她來往的都是些光棍,他們晚上來早上走,我也不認(rèn)識。大人如果對她用刑,一切自然明了?!?/p>
知府就按杜氏所說,對陳氏進行詢問,不過也沒對她動刑。豈料,這陳氏竟一聲不吭。知府就恐嚇?biāo)?,再不說就上拶(zǎn)指。陳氏這才開口說話,她說自己并未和光棍私通,這都是杜氏編出來的,請大人明察。
這婆媳二人各執(zhí)一詞,知府也沒問出啥有價值的信息,就對杜氏說道:“你既然能確定那些男子就是光棍,那你好歹說出幾個名字。全村的男子有幾百名之多,你總不能說他們都和陳氏有染吧?你說出個一二三,本官才好入手調(diào)查!”杜氏隨便點了幾個光棍的名,知府就派人去把這些人抓來審問。
這幾個人來到公堂,他們指天發(fā)誓說,絕對沒有私通行為。他們還說,和人私通的不是陳氏,而是杜氏。杜氏當(dāng)然矢口否認(rèn)。這一來一去,他們就在公堂上發(fā)生了爭吵。知府拍起了驚堂木,呵斥他們,不得咆哮公堂。既然眾人都指認(rèn)杜氏,知府就對她用了拶指。杜氏受刑不過,就在抓來的人里面,指出一人。
知府又對這個人用了拶指,他承受不了痛楚,便招出與陳氏有染。知府又對陳氏用了拶指,不管怎么夾,她都絕不承認(rèn)與人私通。知府就認(rèn)為,這名光棍都已經(jīng)承認(rèn),陳氏可能是因為大庭廣眾之下害羞,所以才予以否認(rèn)。他下令,讓衙役將這名男子和陳氏打了80大板,然后就把他們給放了。
打這八十大板也是有依據(jù)的,大清律規(guī)定,寡婦私通,杖責(zé)八十。有夫之婦私通,杖責(zé)九十。雖然條款是這么規(guī)定,但陳氏并未招認(rèn)。那知府憑什么打人家呢?僅僅憑杜氏和這名男子的言詞?那證據(jù)呢?沒有證據(jù),怎么能讓人心服口服?陳氏從知府衙門出來,就直奔巡撫衙門而去,她要到那里去告狀。
陳氏來到巡撫衙門,可這里戒備森嚴(yán),她進不去,可是也不甘心就此離開。她就在巡撫衙門外,高聲呼喊“冤枉”。門外的看守,很快就把消息傳給了巡撫。清朝也是有規(guī)定的,不管官員的級別高低,只要有人喊冤,都不能避開不問?,F(xiàn)在有人到巡撫衙門喊冤,巡撫就把這個案子交給了按察使處理。
清朝官場官官相護比較嚴(yán)重,甚至演變成了一種官場風(fēng)氣。按察使接到這個案子后,并沒有重新審理,因為重審可能會推翻知府的判決,影響他的仕途。陳氏和他非親非故,他憑什么要幫她?按察使直接批復(fù),維持原判,然后派人把陳氏趕走了。陳氏不肯甘休,再次來到巡撫衙門喊冤。人家都第二次來找你了,還是認(rèn)真給人家辦吧!這就是巡撫此時的想法。他沒有親自審理,而是找了一個能人,這個人就是臨晉縣的知縣孫宗元。
孫宗元老家在山東淄川,在順治十二年考中進士,朝廷就任命他為臨晉縣知縣。這個人的辦案能力很強,正是因為他在查案方面有過人之處,后來得到了多次升遷。在清朝的很多小說里面,都將他承辦的案件作為創(chuàng)作素材。
我們來看一下,孫知縣到底是怎么辦理此案的。他閱讀了卷宗,從知府的審案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了很多的遺漏和失誤。大致有以下幾點:
第一、知府提審了光棍,光棍們并不承認(rèn)和陳氏有染,而是指出私通的人是杜氏,還說出了和她私通的人,名叫王九兒。知府并沒有審問王九兒,這就是一個很大的失誤。
第二、杜氏指控陳氏和光棍私通,她卻并沒有第一時間說出私通男子的名字。在知府的誘供之下,杜氏才說了幾個人。這個意思就是說,她本來不知道。知府卻告訴她,不知道不行。杜氏情急之下,很可能將平時和她有過節(jié)的男子說出。這樣的供詞,當(dāng)然不足以采信。
第三、知府把光棍們抓來,他們都不承認(rèn)和陳氏有染。有個人當(dāng)場指出,私通的人是杜氏。知府就對他用了大刑,這個人忍受不住,迫于無奈才承認(rèn)和陳氏有染。他招供實屬迫不得已,如果不招的話,萬一被打死、打殘了怎么辦?而承認(rèn)了以后,頂多接受杖責(zé)80的處罰,好像比不招劃算很多。這樣的證詞,能采信嗎?
第四、陳氏也曾受過大刑,但她卻寧死不招,也沒有說杜氏半句壞話。這就說明她很看重名聲,也很懂得孝道。知府并沒有發(fā)現(xiàn)這個細節(jié),也是一個不小的失誤。
第五、雖然說光棍承認(rèn)和陳氏有染,但是陳氏一直不承認(rèn)。在這種情況下,就說明證據(jù)不足。知府認(rèn)定光棍和陳氏有罪,將二人各打80大板,這就有點濫用刑罰的感覺。
最后一點,陳氏不服知府判決,跑到巡撫衙門告狀。知府聽說,案子交給了按察使審理,就親自去拜訪按察使。事后,按察使并沒有更改判決,說明他們之間可能有某種關(guān)系。
以上幾點,就是比較大的失誤。當(dāng)然也有一些小失誤,這里就不細表。就憑上面這幾點,讓一個人蒙冤已經(jīng)足夠了。一般來說,這樣的案情也不容易平反。
卷宗已經(jīng)看完了,孫知縣就開始了他的審理。他把之前知府提審過的人,再分開提審一遍。當(dāng)然他不會刑訊逼供,就是簡單地問問,姓甚名誰、年方幾何、家住何處、作何營生?問完之后,就繼續(xù)關(guān)入大牢,等候升堂。因為問得比較簡單,他的效率很高,一天之內(nèi)就問完了。
孫知縣讓衙役們把石頭、錐子、長刀準(zhǔn)備好,給他們說了一句,升堂時要用。衙役們也不知道,孫知縣葫蘆里賣什么藥?他們私下里討論:“朝廷不是有規(guī)定的刑具嗎?就在衙門大牢里放著,知縣為什么讓準(zhǔn)備其他的刑具?朝廷可是有明文禁止的,他想干嘛呢?他如果真的要用這些刑具,恐怕我們也要受牽連。”孫知縣根本就不管衙役們的言論,他將自己的心腹手下派出,讓他們到村里把王九兒抓來。
第二天,孫知縣傳令上堂,他把抓來的所有人分成男女兩排,男的跪在左邊,女的跪在右邊。這些人不知道孫知縣要干什么,就按他所說,在地上給跪著。孫知縣讓衙役把另外準(zhǔn)備好的刑具拿出來,在堂上擺成一排,然后開口說道:“關(guān)于私通這個事情,那是屬于閨房機密,別人無從知曉,當(dāng)事人自己也說不明白?!?/p>
眾人一聽他這話,就有點云里霧里,像霧里看花一樣,看不清楚。這時候,孫知縣就說道:“像這樣的事情,如果要深入挖掘,必然會涉及到很多不宜公開的內(nèi)容。朝廷是比較重視名節(jié)和教化的,在這公堂之上,眾目睽睽,本官也就不過分追問。私通涉及女子,必然也會涉及男子,主要的罪過也該由男子承擔(dān)?!?/p>
公堂上鴉雀無聲,眾人仔細傾聽知縣的話,還是不明白他到底想說什么。孫知縣看了杜氏和陳氏一眼,繼續(xù)說道:“你們二人多年守寡,實屬不易,長相溫柔忠厚,不像大奸大惡之人,想必不會做出有辱門風(fēng)之事。寡婦門前是非多,這一點大家都知道,就算你們沒有壞心,難保沒有人打你們相貌和家產(chǎn)的主意,流言蜚語隨之而起,就連你們自己也說不明白。本官通過調(diào)查,抓到了一個奸人。你們兩個不是想要清白嗎?可以拿起堂上的石頭去打這個人,看他以后還敢不敢再行奸惡之事?”
孫知縣說完以后,就讓他的心腹把王九兒帶上來。王九兒來了之后,孫知縣密切觀察眾人的表情,只見杜氏的臉色突然就變了,呈現(xiàn)出一種驚慌神色。反觀陳氏呢,她咬緊牙關(guān),面帶憤怒。孫知縣心里就有數(shù)了,但是他仍然不動聲色,就讓杜氏和陳氏拿石頭打他。
這兩人先看了一下孫知縣,然后又對望一眼,都沒有去拿那些石頭。孫知縣知道,她們心里有所顧忌,怕萬一把他給打死了,恐怕罪責(zé)難逃。孫知縣就說了:“沒事兒,你們別怕,這是本官的意思,如果出了問題自然由我負(fù)責(zé),跟你們無關(guān)。快點打,不要磨磨唧唧,不然本官就對你們不客氣了?!?/p>
這時候,杜氏就撿了一塊小的,輕輕地朝王九兒丟去。石頭并沒有打到人,而是落在了王九兒的腳下。陳氏就厲害了,她拿起最大的一塊兒,用盡全身力氣,往王九兒的頭部砸去。王九兒本能地一閃,這塊石頭就沒有砸到他。陳氏不肯甘休,她從地上抓起一把石頭,不停地去打王九兒。王九兒也不可能每塊都躲過,身上被幾塊大石頭擊中,當(dāng)即嚎叫不止。這時候,杜氏就把她給拉住,不讓她再打。否則的話,她可能會把公堂上的所有石頭都拿去打他。
孫知縣趕緊喊停,又讓她們兩個拿錐子去刺。陳氏和杜氏各拿了一把鐵錐,杜氏捅向王九兒的屁股,但是卻不怎么用力。陳氏就專門刺胸部和腹部,雖然她的力氣也不大,但卻每刺見血。孫知縣讓她們停下來,說有仇報仇,有冤報冤,現(xiàn)在她們可以拿刀去殺王九兒。話音剛落,陳氏拿起長刀就往王九兒身上砍。這一刀來勢兇猛,若不是衙役及時用刀格擋,王九兒恐怕會當(dāng)場被殺。杜氏也拿起了長刀,但是她卻站在原地,一動不動。
仔細分析之后,孫知縣已經(jīng)推測出杜氏誣告陳氏的目的。他讓衙役給杜氏用拶指,讓她從實招來。杜氏也明白,事情到了這個地步,也是隱瞞不過的。所以,她就詳細地招出了實情。
杜氏雖已過不惑之年,但卻情趣不減,她忍受不了獨守空房。這個王九兒在村里是一個光棍,經(jīng)常出入青樓。他見杜氏和陳氏都已守寡,腦海中就勾勒出美妙時刻,常常讓他魂不守舍。他找了個機會,來撩杜氏和陳氏。陳氏將他一陣臭罵,嚴(yán)詞拒絕。杜氏呢,卻非常喜歡王九兒,他們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婆婆杜氏和媳婦兒陳氏朝夕相處,彼此的一舉一動都看在眼里。開始的時候,陳氏經(jīng)常在門外把守,將王九兒拒之門外。杜氏就不滿意了,找各種理由打罵陳氏。陳氏也不想婆媳關(guān)系搞得太僵,對這事兒也就不怎么管。這王九兒就越來越過分,和杜氏相好以后,又打起了媳婦兒陳氏的主意。
他說服杜氏,讓她幫忙制服陳氏。沒想到陳氏堅決不從,還當(dāng)場大聲呼喊,這下子全村的人都知道了,村民們就來圍觀看熱鬧。眾目睽睽之下,王九兒也不敢怎么樣,他就指使杜氏狀告陳氏私通。如果官府把陳氏給賣了,一方面可以拔去這個眼中釘、肉中刺,另一方面還能得到銀兩。
他們出乎意料的是,知府雖然認(rèn)定陳氏有罪,但僅僅只是打了她幾十板,并不同意把她賣掉。這算什么呀?還有更讓他們吃驚的。陳氏咽不下心中的惡氣,竟然先后兩次跑到巡撫那里喊冤。現(xiàn)在孫知縣設(shè)下計謀,一下子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還有什么好說的?認(rèn)罪服罰唄。
本來這兩個人私通,最多也只是被打80大板。但是現(xiàn)在涉及誣告,性質(zhì)就不同了。由于杜氏是長輩,誣告也可以不追究,只是處置了她的私通,最后被打了80大板。王九兒就不一樣,他不光私通,還指使杜氏犯罪。指使長輩誣告晚輩不孝,跟殺人的概念是一樣的。最后,他被判為斬首。
這個案子雖然查清了,但是歷史的評價并不是很好。有人說,孫知縣將王九兒判死,又把杜氏給打了,似乎對婆媳以后的相處缺乏考慮。其實,我覺得這種評價是沒有道理的。孫知縣查明真相,依照法律判處有錯嗎?你要說婆媳關(guān)系,從杜氏將陳氏告上公堂開始,她們之間已經(jīng)撕破臉皮了。不管你最后怎么判決,這二人的心理隔閡是消除不了的。
蒲松齡在《聊齋志異》中寫道,孫知縣善于判案,卻不顧人情,不配做百姓的父母官。按我說的話,這人就是個鍵盤俠,憑什么噴人家呀?是嫉妒人家考中進士,還是嫉妒人家步入官場、官運亨通、仕途平坦?
我們在看待一些歷史問題的時候,要帶著一種客觀公正地態(tài)度去評價。我跟這個孫知縣也不認(rèn)識,完全沒有必要給他說好話。但是我覺得,凡事應(yīng)該講究一個天地良心。人家明明就是好官,為什么會有人去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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