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徽省13個縣(區(qū))被授予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稱號
2月6日上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第二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名單,安徽省13個縣(市、區(qū))通過國家審核,被認定為第二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
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是國家落實依法辦學、推進教育治理現(xiàn)代化的一項重大舉措。安徽省秉持“轉變職能、有效督導、提升質量”的工作原則,堅持“科學督導、求實創(chuàng)新”的教育督導理念,為每所普通中小學配備責任督學,目前已有4000多名責任督學持證上崗。責任督學個人信息和督導事項在學校校門顯著位置予以公布,就像“片警”一樣督促、指導學校,解決了教育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問題,成為助推教育改革發(fā)展的重要抓手。(記者聶靜潔)
第二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名單(安徽省)
合肥市:肥西縣巢湖市瑤海區(qū)廬陽區(qū)蜀山區(qū)包河區(qū)
蚌埠市:蚌山區(qū)禹會區(qū)
阜陽市:潁東區(qū)
滁州市:南譙區(qū)
六安市:金寨縣
池州市:石臺縣
安慶市:迎江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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