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收藏家余戈為了收藏可沒少花功夫,圖為在中越邊境淘寶時,在零界碑處留影
谷壽夫和他的手書卷軸“勇躍破南京城”
這是2007年夏天,余先生通過在日本工作的表妹賈昕燁幫助,從日本雅虎網站上買到的70年前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的一幅手書卷軸。相片上的谷壽夫為1938年前所照。
余先生所獲的這件谷壽夫手書卷軸,高約150厘米,寬50厘米,用帶花紋的黃色綾子裝裱,尺幅似為中堂。宣紙上書寫著“勇躍破南京城”六個繁體漢字行草大字,左下方為落款“壽夫”二字,其下為其本人的“花押”。所謂“花押”,是中國唐朝創(chuàng)造的一種個性化簽名方式,一般使用特殊的筆跡及符號,不易模仿,可以代替印章作為書畫作品鈐記,相當于今天所謂“防偽標識”。作為一種文化形式,在平安時代中期傳入日本后廣為流行。余先生最初在日本雅虎網看到這件物品,首先就是從這個花押斷定其真?zhèn)蔚摹?/font>
那么,他是如何知道谷壽夫的花押呢?說起來,又要引出國內藏家保存的另一件谷壽夫遺物。有一次在網上搜索資料,余先生無意間進入一個名為“南京大屠殺紀念館”的網頁,發(fā)現網站主人展示出一面從美國購得的谷壽夫題字的太陽旗,不妨轉引其說明文字如下:
“本室收藏的這面谷壽夫贈送片山利雄的戰(zhàn)旗,相信是我國唯一公開展示戰(zhàn)犯谷壽夫遺物中的孤品。絲質的旗面上書寫(墨筆)楷行書體,由右至左,由上而下書寫,依次為‘盡忠報國’,‘陸軍中將谷壽夫 (另再簽上花押)’,‘為片山利雄君’,除花押外共17字。片山利雄應是請求谷壽夫在旗面上題字的人……這面旗原收藏在一位美國戰(zhàn)爭文物古董收藏家手上,半個世紀以來他卻不知道它出自誰人手筆,只把它當作普通日本二戰(zhàn)軍旗看待。本室成員卻知道這面日本戰(zhàn)旗,絕非平??吹降娜湛艹稣髌鞄?,心知它的歷史意義和重要性,因此并不敢如實相告,并決心把它帶回中國……”
谷壽夫簽字太陽旗
谷壽夫是日本福岡縣人,1882年生。1903年、1912年先后畢業(yè)于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和日本陸軍大學。他曾作為軍事研究生赴英國留學3年,出任過日本駐印度武官,長期在日本軍界任職。1930年任少將,1933年8月晉升陸軍中將,出任日本東京灣要塞司令官,后又出任第6師團師團長。1937年盧溝橋事變后,谷壽夫率第6師團作為首批增派侵華部隊,從日本熊本出發(fā)侵入中國華北。不久轉調華中,加入第10軍序列從杭州灣登陸包抄我上海守軍,而后長驅直入撲向南京。
日本九州人性格暴虐,由九州籍士兵組成的日軍第6師團素以戰(zhàn)斗作風強悍、軍紀敗壞名冠全軍(這一點,連日后成為侵華日軍總司令的岡村寧次都在其回憶錄中直言不諱,在指揮進攻武漢作戰(zhàn)時,任第11軍司令官的他擔心第6師團重蹈南京“暴行罪”影響個人前程,特意讓沖在一線的一個聯隊停下來,選了軍紀相對較好的另一聯隊作為入城前衛(wèi)部隊)。身為高級將領的九州人谷壽夫也以嗜血而著名,甚至在其所著的《陸戰(zhàn)術》講義中毫不掩飾地宣稱:“在戰(zhàn)勝之后的追擊戰(zhàn)時,殺戮、掠奪、強奸為士氣旺盛之所寄。”中國首都南京,成了他實踐這一戰(zhàn)術理論的“試驗場”。
第6師團長谷壽夫(左)與第114師團長末松茂治會攻中華門
據日本防衛(wèi)廳編撰的《中國事變陸軍作戰(zhàn)史》載,1938年12月12 日12時30分,其指揮下的步兵第47聯隊第3中隊的一部,在與我南京守軍第88師激戰(zhàn)中,奪取了南京中華門附近的一段城墻,成為攻破南京“首功”部隊。13日晨,日軍判明中國守軍已退卻,遂以第6師團、第16師團、第11師團、第13師團、第3師團、第9師團、第18師團、第114師團、國崎支隊(屬第5師團)各一個聯隊在城廓或從各城門涌入進行“掃蕩”,南京陷入空前災難。
關于南京大屠殺,近年來隨著國內外史料的不斷發(fā)掘,已經逐漸逼近于史實細節(jié)。比如,哪支日軍是南京大屠殺罪孽最深重的部隊?此前研究者一般認定為第6師團,現在也有人指出是第16師團。前者首先破城,在進占南京的12月13日至22日的10天內,在中華門、城西長江畔至下關一線屠殺最為殘酷;后者自22日后獨立擔任南京“衛(wèi)戍”部隊,又繼續(xù)屠殺一個多月,為害時間最久。此前,第16師團師團長中島今朝吾及其屬下的第30旅團旅團長佐佐木到一,均留下了較詳細記載大屠殺罪行的手記,成為南京大屠殺的重要史證資料。據近年發(fā)現的史料,1938年谷壽夫在其舊著《機密日俄戰(zhàn)史》出版后所發(fā)表的《軍情報告》(昭和十三年一月十七日)中,就當時的“軍事行動”也留下記述:“到處可遇到從南邊逃出來的萬余敵人,我們予以重創(chuàng),江岸全為尸體所覆蓋。”而且,還有證據表明谷壽夫在破城后曾向部隊宣布“解除軍紀三天”。戰(zhàn)后,在日本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中國南京國防部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的審判中,時任華中方面軍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大將與第6師團師團長谷壽夫中將,分別以甲級戰(zhàn)犯和乙級戰(zhàn)犯身份,為南京大屠殺承擔罪責,前者在東京巢鴨監(jiān)獄被處以絞刑,后者被中國政府在南京雨花臺槍決。
當時松井石根被定為南京大屠殺首犯,谷壽夫被定為主犯。據史料,在認定此二人罪行時,中國國防部二廳廳長、處理戰(zhàn)犯委員會主任委員曹士澂少將和國防部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少將,與前來擔任監(jiān)審官的美國軍官赫伯少校、法官阿爾達克和霍西特經歷了一番激烈爭辯。秉承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旨意,存心為谷壽夫開脫罪行的三個美國人說,既然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已認定當時擔任華中方面軍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大將為甲級戰(zhàn)犯,是南京大屠殺首犯,作為師團長一級的谷壽夫的犯罪就擺在次要位置了。歷來的法律都有這么一條,首惡必辦,脅從不問。因此不能判谷壽夫死刑,判個有期徒刑三五年即可,我們不能做“復仇主義”者。
美國人如是說,純粹是在搞雙重標準,不提美英在東南亞各地的軍事法庭,就說駐華美軍在中國設立的軍事法庭的戰(zhàn)犯審判中,只要是戰(zhàn)時曾下令殺害過一名美軍軍官或飛行員的日軍將領,如第23軍司令官兼香港總督田中久一中將、第34軍參謀長鏑木正隆少將,美國法官均一律判處死刑;而下令殺戮數萬中國平民的谷壽夫,卻只能判個三五年。難道中國人的生命就如此輕賤?!當時曹士澂少將嚴肅地指出,松井石根和谷壽夫各有各的罪行,南京大屠殺,谷壽夫是具體指揮者,而松井絲毫不加制止,犯有縱容殺人罪。前者為主犯,后者為首犯。并進一步解釋說:“首,是第一,如罪魁禍首;主,是負主要責任,如主持和主辦。我們認為松井石根應判處死刑,谷壽夫同樣應該判處死刑!”后來曹士澂少將將此爭論向蔣介石匯報,蔣明示此事不必為美國監(jiān)審官所干擾,務必將“罪不容誅”的谷壽夫判處死刑。
右側的神秘憲兵押解谷壽夫
處決谷壽夫前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