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大差別
歷來多講“三大差別”,雖在內容上時有變換,但“三大”的提法卻是一直未變的。“新時期”所講“三大差別”,乃指城鄉(xiāng)差別、地區(qū)差別和收入差別,縮小“三大差別”已被看做全面小康的標志。但縮小了“三大差別”真就標志了“全面小康”?卻未必。真正小康的社會不能只以物質文明為目標,還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
“男女平等”口號喊了已近百年,表面上有進步,同工同酬、一夫一妻,甚至“婦女能頂半邊天”,而實質上仍是紋絲不動。什么是“男女平等”最根本的實質?一個字:“性”!周作人講,看某一個中國文人見識的高下,最簡捷的辦法是看他怎么看女人,而怎么看女人又最終歸結到“性”上。我認為看一個人如此,看一個社會也未嘗不如此的。一個社會是不是文明社會,一個民族是不是開化的民族,最簡捷的方法也是看整個社會的婦女觀,看男人與女人在“性”面前地位是否平等。一個“貞操”二字只在女人身上打轉而男人無所謂“貞操”的社會,實與“文明”二字相悖,自稱“文明”乃是恬不知恥!周作人不止一次在文章中抄引過一段古人筆記:郡人趙世杰半夜睡醒,語其妻曰:“我夢中與他家婦女交接,不知婦女亦有此夢否?”其妻曰:“男子婦人有甚差別?”世杰遂將其妻打了一頓。至今留下俗語云:“趙世杰夜半起來打差別。”
“男子婦人有甚差別?”說得好!因為無可辯駁。但又何須辯駁呢?趙世杰就沒有辯駁嘛,他有最好的方法:只一陣拳腳就可將“差別”永保無虞。在男權社會中,在幾千年的中國,用的就是與趙世杰一樣的手段,將這種“差別”不僅代代寫進教科書,還代代印在人類的腦子里,當然包括女人們的腦子。外遇,在男人是“好色”,在女人則為“淫蕩”;男作家的作品大段大段的性描寫是“自然主義”,女作家的作品只要稍涉性事,就是“妓女作家”、“用下半身寫作”;專為男人服務的“小姐”早成合理存在,而一旦出現(xiàn)“男公關”,整個社會就大驚失色。少數(shù)女大學生賣淫,于是墮落等各種指責謾罵不一而足,可有誰問過:女大學生賣淫,到底賣給了誰?聯(lián)想到去年曾經有過的針對女大學生“處女率”的調查,為什么只針對女性,而沒有“處男率”調查呢?很顯然,所謂“貞操”,一個看似圣潔的字眼,是只用來給女人畫地為牢的;而對男人,從來就不適用、也沒有適用過。———男人們應該自慚,因為男人們沒有貞操!我們可曾意識到?
圣人言:“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言極明白,而兩千多年來男人們卻故意裝傻,理解成“飲、食、女,男人之大欲存焉”并身體力行。上世紀40年代,有一偉大女性,姓蘇名青,標點圣人之言道:“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此舉驚世駭俗,一時物議紛紜。但終竟不過是出于一小女子之口,人微言輕,熱鬧了一陣也就漸無聲息。百年來,“男女平等”始終停留在表面,始終只是一種口號,而“貞操”二字卻很持久,以目前的情形看,毫無衰敗的征象。
“處女公證”何以成為今日社會的一個亮點?筆者以為諸多論者都是在白費氣力,其實很簡單:我們還處在一個處處拿“貞操”規(guī)范女人的時代(要打問號,因為同處這時代,世界上有些地方并不以“貞操”單獨規(guī)范女人)。處女膜修補業(yè)的興旺、甚至“處女賣淫案”都正是這種時代的表征。
男女之間本無差別,不是指生理而是指意識與權利。聶紺弩先生六十多年前就感嘆過“誰叫她們生來就有一個容易破、容易識別的東西呢”?難道只因此生理上的不同,女人命定要背負上“貞操”的枷鎖?難道將此生理上的差別非要演化為權利甚至思想上的權利的差別不可?此種出之于非自然之力造成的“差別”,可謂“三大差別”之外的“第四大差別”。就算“三大差別”全部消除殆盡,而如果“第四種差別”仍在,要說這社會是一個文明社會,充滿仁愛的社會,那么“自欺”尚可,絕難以欺人、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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