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已經成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機動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也多了起來??砂l(fā)生事故后,特別是責任無法認定的交通事故,肇事雙方的賠償怎么算?保險公司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甚至會走上不少彎路。工業(yè)園區(qū)法院的法官為您解讀一個比較典型的案例,希望通過這個案例提醒廣大車主和保險公司,發(fā)生糾紛要理性處理、依法維權,從而最大限度減小維權成本。
案例回放:
2006年7月,張先生和保險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保險合同,為自己的愛車承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同年10月,張先生駕車行駛至交叉路口時與王女士的自行車發(fā)生相撞,并造成王女士受傷以及車輛損壞。由于雙方各執(zhí)一詞,無法查明事故原因,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責任無法認定”。雙方雖多次到交警部門協(xié)商但是沒有結果。后來,張先生被王女士告上法庭索賠財產和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判決支持了王女士的訴請。
當張先生賠償后向保險公司要求支付自己已付的賠償金時,保險公司拿著保險合同,對張先生說,合同中事先早已明確約定,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后,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而且索賠時應在公安或司法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提交能證明交通事故的各種必要單證。 “現(xiàn)在這些義務你都沒有履行,你早就喪失向我們索賠的權利了。 ”咽不下這口氣,張先生又狀告保險公司。
解讀一責任無法認定 損失誰來賠償呢?
按照規(guī)定,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xiàn)場,恢復交通,自行協(xié)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產生損害的要聯(lián)系交警進行責任認定,以便產生爭議的后期索賠順利開展。在這里,交警部門所做的事故責任認定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明辨責任的重要依據。但是在這個案子中,由于事故發(fā)生后沒有立即申請交警部門責任認定,事后各執(zhí)一詞,時過境遷導致交警部門無法準確認定責任。
不過,這種情況還是有法可依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適當減輕機動車駕駛人的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責任。這個規(guī)定是為了平衡弱勢行人和強勢車輛之間權益關系而設立的,行人的過錯作為自身承擔責任的唯一依據。在這個案件中,沒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有過錯,所以法院判決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提醒)出現(xiàn)交通事故要注意保護現(xiàn)場,保留證據;并在第一時間聯(lián)系交警到場進行責任認定,明確責任,避免不必要的扯皮或者擴大解決糾紛的成本。
解讀二賠償了物質損害還能要精神損失嗎?
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后,受害方身體遭到損害能否同時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于精神損害賠償進行了嚴格的限定。我國法律對于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沒有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綜合參照侵權行為人的經濟狀況、侵權行為人的過錯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侵害的方法和手段、行為的社會影響程度以及當地經濟水平來確定數額。
在這個案子中,王女士因為事故造成八級傷殘,人民法院認為王女士的精神傷害是必然的,其主張2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酌情考慮支持為18000元。
(提醒)精神損害賠償是賠償精神創(chuàng)傷和精神痛苦的損害,具有安撫精神的作用。一方面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利,另一方面也切忌獅子大開口,產生過高的訴訟期待。
解讀三 發(fā)生交通事故沒通知 保險公司就可以不賠嗎?
保險公司能不能以張先生未履行保險合同上面的“通知義務”為由拒賠?蘇州市工業(yè)園區(qū)人民法院認為,保險合同屬于格式合同,即為了連續(xù)使用而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合同,格式合同把合同雙方置于不公平的地位。合同當事人在格式合同中免除對方權利、增大對方義務、免除自身主要責任的條款俗稱“霸王條款”,保險合同是霸王條款的集中地之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應該在訂立合同時以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或者做解釋說明,否則這些“霸王條款”無效。
在這個案子中,蘇州工業(yè)園區(qū)人民法院認為保險合同確立的意義在于方便保險人及時、準確確定事故原因、責任以及損失,被保險人是否盡快通知了保險公司并不會對上述問題發(fā)生任何影響;另外由于保險公司無法舉證證明已向張先生明示過這些條款,那么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這些“通知義務”的條款不生效。最后判決保險公司要向張先生支付該筆費用。
(提醒)懲罰侵權行為人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措施,有必要在社會上大力宣傳有關車輛保險的法律知識及有關防范手段,這樣避免因為發(fā)生事故而導致的身心受傷?!?Google提供的廣告
私家車已經成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機動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也多了起來??砂l(fā)生事故后,特別是責任無法認定的交通事故,肇事雙方的賠償怎么算?保險公司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甚至會走上不少彎路。工業(yè)園區(qū)法院的法官為您解讀一個比較典型的案例,希望通過這個案例提醒廣大車主和保險公司,發(fā)生糾紛要理性處理、依法維權,從而最大限度減小維權成本。
案例回放:
2006年7月,張先生和保險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保險合同,為自己的愛車承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同年10月,張先生駕車行駛至交叉路口時與王女士的自行車發(fā)生相撞,并造成王女士受傷以及車輛損壞。由于雙方各執(zhí)一詞,無法查明事故原因,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責任無法認定”。雙方雖多次到交警部門協(xié)商但是沒有結果。后來,張先生被王女士告上法庭索賠財產和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判決支持了王女士的訴請。
當張先生賠償后向保險公司要求支付自己已付的賠償金時,保險公司拿著保險合同,對張先生說,合同中事先早已明確約定,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后,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而且索賠時應在公安或司法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提交能證明交通事故的各種必要單證。 “現(xiàn)在這些義務你都沒有履行,你早就喪失向我們索賠的權利了。 ”咽不下這口氣,張先生又狀告保險公司。
解讀一責任無法認定 損失誰來賠償呢?
按照規(guī)定,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xiàn)場,恢復交通,自行協(xié)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產生損害的要聯(lián)系交警進行責任認定,以便產生爭議的后期索賠順利開展。在這里,交警部門所做的事故責任認定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明辨責任的重要依據。但是在這個案子中,由于事故發(fā)生后沒有立即申請交警部門責任認定,事后各執(zhí)一詞,時過境遷導致交警部門無法準確認定責任。
不過,這種情況還是有法可依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適當減輕機動車駕駛人的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責任。這個規(guī)定是為了平衡弱勢行人和強勢車輛之間權益關系而設立的,行人的過錯作為自身承擔責任的唯一依據。在這個案件中,沒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有過錯,所以法院判決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提醒)出現(xiàn)交通事故要注意保護現(xiàn)場,保留證據;并在第一時間聯(lián)系交警到場進行責任認定,明確責任,避免不必要的扯皮或者擴大解決糾紛的成本。
解讀二賠償了物質損害還能要精神損失嗎?
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后,受害方身體遭到損害能否同時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于精神損害賠償進行了嚴格的限定。我國法律對于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沒有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綜合參照侵權行為人的經濟狀況、侵權行為人的過錯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侵害的方法和手段、行為的社會影響程度以及當地經濟水平來確定數額。
在這個案子中,王女士因為事故造成八級傷殘,人民法院認為王女士的精神傷害是必然的,其主張2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酌情考慮支持為18000元。
(提醒)精神損害賠償是賠償精神創(chuàng)傷和精神痛苦的損害,具有安撫精神的作用。一方面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利,另一方面也切忌獅子大開口,產生過高的訴訟期待。
解讀三 發(fā)生交通事故沒通知 保險公司就可以不賠嗎?
保險公司能不能以張先生未履行保險合同上面的“通知義務”為由拒賠?蘇州市工業(yè)園區(qū)人民法院認為,保險合同屬于格式合同,即為了連續(xù)使用而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合同,格式合同把合同雙方置于不公平的地位。合同當事人在格式合同中免除對方權利、增大對方義務、免除自身主要責任的條款俗稱“霸王條款”,保險合同是霸王條款的集中地之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應該在訂立合同時以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或者做解釋說明,否則這些“霸王條款”無效。
在這個案子中,蘇州工業(yè)園區(qū)人民法院認為保險合同確立的意義在于方便保險人及時、準確確定事故原因、責任以及損失,被保險人是否盡快通知了保險公司并不會對上述問題發(fā)生任何影響;另外由于保險公司無法舉證證明已向張先生明示過這些條款,那么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這些“通知義務”的條款不生效。最后判決保險公司要向張先生支付該筆費用。
(提醒)懲罰侵權行為人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措施,有必要在社會上大力宣傳有關車輛保險的法律知識及有關防范手段,這樣避免因為發(fā)生事故而導致的身心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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